陜西財經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示范高職院校單獨考試招生章程
陜西財經職業技術學院
2019年示范高職院校單獨考試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意見,確保學院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和陜西省有關規定,結合學院辦學及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分類考試招生采用示范高職院校單獨考試招生模式,在招生工作中嚴格實施陽光工程,全面公開招生信息,接受省、市招生部門、學院紀檢部門和廣大考生的全程監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地開展。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院全稱:陜西財經職業技術學院
國標代碼:12829,在陜招生代碼:8121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陜西財經職業技術學院
證書種類: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 陜西財經職業技術學院是一所創辦近60年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是教育部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優秀院校,是省級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學院設有會計學院、管理學院、商學院、經濟與金融學院等4個二級學院,基礎部、體育部和思政部等3個教學部。開設22個專業,形成了以會計專業為龍頭,財經商貿大類專業為主干、多專業協調發展的格局,專業相對聚焦,專業特色鮮明。擁有會計等7個省級高等職業教育重點專業,市場營銷等3個省級教學改革試點專業,證券與期貨等2個中央財政支持的“高等職業學校提升專業服務產業發展能力”專業;擁有1個一流建設專業和3個一流培育專業,一流建設和培育專業覆蓋在校學生81﹪。學院畢業生就業狀況良好。
第五條
辦學地點:陜西省咸陽市文林路1號
郵政編碼:712000
學院網址:http://www.scy.cn
學院招生網:http://zsw.scy.cn
招生咨詢電話:029-33732000 33732444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院成立了招生委員會,學院書記、院長為主任,主管招生院長為副主任,成員由招生就業處、會計學院、管理學院、商學院、經濟與金融學院、紀檢監察處、教務處、學生工作處、黨政辦公室、財務處等部門負責人組成。是學院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確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
第七條 學院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招辦相關規定,貫徹落實學院招生委員會決定。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院在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根據學院發展規劃,綜合考慮社會需求和畢業生就業等情況制定專業及招生計劃,報省教育廳審核備案后,由省教育廳下達,學院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 學院單獨考試招生只在陜西省內開展,招生專業和計劃以陜西省教育廳下達為準。
第十條 學院單獨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在校待遇、畢業生就業政策以及畢業文憑等均與通過高考統招錄取的完全相同。
第五章 入學申請及考核辦法
第十一條 凡已參加2019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高考統考)報名或已參加2019年陜西省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考試(“三校生”單獨考試招生)報名且符合資格要求的考生,都可申請參加學院單獨考試招生。
第十二條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必須于2019年3月11日8:30至3月13日17:00,登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網址:http://www.sneac.edu.cn),向學院提出入學申請。
第十三條 凡申請學院的考生于2019年3月13日18:00至3月22日18:00登錄學院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w.scy.cn)進入分類考試招生報名管理系統(用戶名和密碼均為高考報名號)按照系統提示完成信息完善、填報專業志愿(每個考生可填報3個專業)、繳費,最后自行打印準考證。持準考證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第十四條
(一)文化素質筆試。所有考生均應參加文化素質筆試(以下簡稱“筆試”)。由示范性高職院校統一命題,陜西財經職業技術學院統一組織考試,在一張試卷上綜合考核學生的語文、數學、英語知識,總分300分,每科各100分。(“普高生”筆試命題依據普通高中教學大綱必修部分,不超出教育部頒布的2019年普通高考考試大綱。“三校生”筆試命題依據現行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考試大綱命制。)
(二)職業適應性測試和職業技能測試
按照“試點先行”的辦法,陜西財經職業技術學院部分招生專業將開展職業適應性(技能)計算機測試(簡稱“機測”)聯考改革試點,具體以陜西財經職業技術學院考試安排為準。其它未組織機測的專業,將進行如下安排:
1.職業適應性測試 “普高生”考生除參加筆試外,還需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主要以面試的形式考查學生的人文素質、職業興趣和個性思維等綜合素質,滿分200分。
2.職業技能測試 “三校生”考生除參加筆試外,還需參加職業技能測試。主要考查學生的職業能力水平、人文素質和實踐能力,滿分200分。
第十五條 學院于2019年3月23日開展對不同類型入學申請者相應考核科目的測試。3月23日上午8:30—11:30統一進行筆試,3月23日下午職業適應性測試和職業技能測試。
第十六條 學院于2019年4月4日前在學院招生信息網上公布成績和預錄取結果,請考生關注學院招生信息網信息公布,并及時登錄學院招生信息網查詢考試成績和預錄取結果。
第十七條 被陜西財經職業技術學院預錄取的新生于2019年4月4日至15日17:00之間,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陜西財經職業技術學院報到注冊,進行現場確認。具體報到時間詳見學院招生信息網通知。逾期視為自動放棄陜西財經職業技術學院錄取資格。
第十八條 學院單獨考試招生總分為500分,其中文化素質測試300分,機測、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200分,兩者直接相加得分為考生總分。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九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為基本原則。
第二十條 學院根據測試成績總分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根據招生計劃總數、考試成績和報考人數,普通高中生和“三校生”按報名人數比例分別劃定錄取控制線進行錄取。以不低于報考人數3%的淘汰比例,確定錄取人數。
按照專業志愿優先原則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錄取專業。
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按照職業測試、語文、數學、英語成績排序錄取。
招生總計劃、分專業招生計劃根據考生報考情況可進行適當調整。
第二十一條 學院嚴格按照陜西省教育廳、物價局有關文件精神確定收費標準。學費標準為5500元/生?年(不分專業和科類);住宿費標準為650元/生?年或800元/生?年(根據住宿條件確定)。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二條 學院設有“獎學金”。國家獎學金每年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每年5000元,學院獎學金,學院技能競賽獎學金等。
第八章 獎、貸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第二十三條 學院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發放助學金、困難補助、減免學費等,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國家助學金一般貧困每生每年2500元、特別貧困每生每年3500元。
第二十四條 學院為貧困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按相應標準發放報酬。
第二十五條 學院屬于陜西省教育廳確定的可以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普通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過6000元的助學貸款。在注冊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入學。
第二十六條 學院在9月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和體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經學院招生委員會制定,上報省教育廳審核通過后生效。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及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政策規定為準,由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