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組織機構_河南檢察職業學院2019單招章程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學院設單招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高職單招工作。
第十二條學院成立單招錄取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單招錄取工作。
第十三條學院成立單招考試考務工作小組,負責考試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命題、制卷、考試和評卷工作。
第十四條學院紀委對整個單招過程實施監督。
第十一條學院設單招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高職單招工作。
第十二條學院成立單招錄取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單招錄取工作。
第十三條學院成立單招考試考務工作小組,負責考試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命題、制卷、考試和評卷工作。
第十四條學院紀委對整個單招過程實施監督。
溫馨提示:本欄目旨在傳遞更多信息,內容僅供初步參考,倘若涉及您的重大決策,建議查看官方網站或其它權威渠道。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