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附 則_河南檢察職業學院2019單招章程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學院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河南檢察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河南檢察職業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四條本方案中錄取相關內容由河南檢察職業學院單招錄取工作小組負責解釋,考務相關內容由單招考試考務工作小組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學院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河南檢察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河南檢察職業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四條本方案中錄取相關內容由河南檢察職業學院單招錄取工作小組負責解釋,考務相關內容由單招考試考務工作小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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