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_咸陽職業(yè)技術學院2019年單獨考試招生章程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學院招生委員會負責確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是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由學院辦公室、招生處、教務處、宣傳部、學生處、計財處、后勤處、保衛(wèi)處、紀委監(jiān)察審計處負責人和各二級學院等部門組成。依次負責組織協(xié)調、招生宣傳、考試測試、新生錄取、安全保衛(wèi)、紀檢督察等工作。
第七條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招生處,根據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招辦相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學校招生委員會決定。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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