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示范高職院校單獨考試招生章程
寶雞職業技術學院
2019年示范高職院校單獨考試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意見,確保我院示范高職院校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和陜西省有關規定,結合我院辦學及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我院示范高職院校單獨考試招生工作,嚴格實施陽光工程,全面公開招生信息,接受學院紀檢部門和廣大考生的全程監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地開展。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寶雞職業技術學院
國標代碼:13567
在陜招生代碼:8133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寶雞職業技術學院
證書種類: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 寶雞職業技術學院是經陜西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一所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學院成立于2003年4月,占地1203畝,6個二級學院,附屬中專學校、繼續教育學院、二級甲等附屬醫院各一所。有教職員工和醫務人員1400余人,現有全日制在校學生16000余人,開設三年制高職專業52個,五年制大專專業20個,三年制中專專業26個,涵蓋11個專業大類、31個專業類。
學院職教特色鮮明,校內各類實驗實訓場所達83354平方米,有金工、汽車檢測與維修、電子、計算機、醫護醫藥、財會商務、農林畜牧、建筑測繪、藝體訓練等實訓中心11個,各類實驗實訓室230多個,農牧場1000多畝,各類實踐基地350多個,被寶雞市人民政府列入依托學院建設中國西部職業教育綜合性實訓基地規劃。學院形成了以醫藥衛生大類、裝備制造大類、電子信息大類、財經商貿大類、土木建筑大類、生物與化工大類、教育與體育大類、農林牧漁大類、文化藝術大類等11個專業大類為主,融高等職業教育、中等職業教育、職業技能培訓與成人教育于一體的辦學格局。2015年6月正式成為省級示范性高職院校。
第五條 辦學地點:寶雞市高新大道239號
郵編:721013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院設立招生委員會,在學院黨政領導下,負責確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察招生工作。
第七條 學院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招生政策的貫徹執行及學院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學院網址:www.bjvtc.com
招生咨詢電話:0917-3568018 3568029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示范高職院校單獨考試招生僅在陜西省內開展,學院在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計劃內,根據本院發展規劃,綜合考慮社會需求和畢業生就業等情況制定2019年招生專業及計劃,報省教育廳審核后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 入學申請
第九條 申請參加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的考生,必須已參加2019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高考統考)報名或陜西省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考試(“三校生”單獨考試招生)報名,且符合資格要求。
第十條 符合條件的考生必須于2019年3月11日8:30至3月13日17:00,根據我院公布的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依據本人意愿登錄省招辦設立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網址:www.sneac.edu.cn),向我院提出入學申請。
第十一條 考生于2019年3月14日至3月21日在我院招生辦公室進行現場確認,現場確認須考生攜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確認報名信息,簽訂“考試誠信承諾書”,領取我校單獨考試招生準考證。或登錄我院招生網,按照確認流程,網上確認、填報志愿并打印我院單獨考試招生準考證。每位考生允許填報3個專業志愿和是否服從其他專業調劑。
第六章 考試辦法及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我院示范高職單獨考試招生考試于3月23日-24日在本院內舉行,分為文化基礎考試和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總分500分。
1.文化基礎考試:
所有考生均應參加筆試,時間:3月23日上午。
由示范性高職院校統一命題和學院組織考試,在一份試卷上綜合考核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知識,總分300分,每科各100分。普高生試卷命題依據普通高中教學大綱必修部分,不超出教育部頒布的2019年普通高考考試大綱。“三校生”試卷命題依據現行職業高中教學大綱。
2. 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
(1)按照“試點先行”的辦法,我院作為省級示范高職院校,部分招生專業將參加職業適應性(技能)計算機測試(簡稱“機測”),具體以我院招生網zs.bjvtc.com公布為準,滿分為200分,時間:3月23日下午-24日。
(2)我院其他不參與機測的專業將組織職業適應性和職業技能測試,滿分為200分,時間:3月23日下午-24日。
對具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考生進行職業適應性測試。
對“三校生”進行職業技能測試。
依據陜招辦2018(39)號文件精神,我院認可各示范高職院校的文化基礎考試和機測同類專業測試成績。
第十三條 錄取規則
錄取原則按照考試總分由高到低擇優錄取,以不低于實考人數3%的淘汰比例,確定錄取人數。
1.根據招生計劃總數、考試成績和報考人數,按照不同選拔方式分別劃定錄取控制線進行錄取。
2.對報考志愿不足的專業,經報請招生計劃管理部門同意后,酌情削減該專業招生計劃,多出計劃調整到報考志愿多的專業。
3.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確定考生專業。
4.分數相同時,按語文、數學、英語成績順序依次排列。“三校生”在同等條件下,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可優先錄取。
第十四條 我院于2019年4月4日17:00前,將預錄取考生名單通過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報送省招辦后,并將所報送的預錄取考生名單在我院網站上進行公示。
第十五條 預錄取考生于2019年4月15日17:00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我院注冊報到,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我院錄取資格。未在4月15日17:00前報到注冊的考生,其錄取資格自行取消。
第十六條 考生按期到我院報到注冊后,經省招辦核準辦理錄取正式備案手續并公示。
第十七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為基本原則。對于高考體檢結果或學校體檢復查結果不符合前述規定或要求的考生,學院可取消其被預錄取或錄取資格,也可按照規定調整其被預錄取或錄取的專業。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十八條 我院嚴格按照陜西省教育廳、物價局有關文件精神確定收費標準。
學費: 5500元/年;
住宿費(帶暖氣):800元/年—1200元/年。
第八章 獎、貸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學院實行“獎學金、助學金、生源地助學貸款、困難補助、減免學費”等資助措施,在注冊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入學。
第十九條 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2500元/年—3500元/年。
第二十條 學院每年對品學兼優的學生按一定比例進行綜合獎勵;對家庭特別困難的學生有一定的資助或減免政策。
第二十一條 我院屬于陜西省教育廳確定的可以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過8000元的助學貸款。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及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復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三條 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廳、省招辦相關規定示范高職院校單獨考試招生錄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質、在校培養、畢業文憑等,與參加全國統考錄取的新生完全相同。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經我院招生委員會制定,上報省教育廳審核通過,由學院網站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國家教育部及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政策規定為準,我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