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科技職業學院2019年高等職業教育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西安高新科技職業學院
2019年高等職業教育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繼續貫徹落實國務院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確保學院2019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關規定,結合學院辦學及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學院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嚴格實施陽光工程,全面公開招生信息,落實“十公開”的工作要求,接受上級及學院紀檢部門和廣大考生的全程監督,保障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范有序進行。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基本情況
學院全稱:西安高新科技職業學院
國標代碼:13122
在陜招生代碼:8103
辦學類型:全日制普通民辦高等職業院校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西安高新科技職業學院
證書種類: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專科畢業證書
學校網址: http://www.xhtu.com.cn
第四條 學院簡介
學院現有位于西安市國家級西咸新區的西咸校區,位于長安大學城的長安校區和位于西安高新區草堂科技產業基地的太平校區。總占地1800余畝,建筑面積30余萬平米,現代化課堂、國內領先的高新科技一體化實驗室集群,產、學、研一體的現代化西咸校區正引領學院向國際化大學標準邁進。
學院學習德國高新技術人才理念,培育創新思維、動手能力強、具備復合交叉知識結構的工程技術及管理人才。形成了網絡軟件類、機械電子類、建筑類、財經管理類等特色鮮明、優勢突出的高新科技學科群。學院目前已經形成西安理工大學教授、博士導師領銜的百余名教授和博士為核心的高學歷、高職稱、高水平的師資隊伍。學院60余個實驗室組成的校內試驗實習基地,學生實踐教學得到保障,動手能力強,在同類院校中優勢明顯。
學院每年向學生提供獎、助學金近千萬元,獲獎勵與受資助的學生達數千人。學院與中國百強企業、世界500強企業等30余家企業簽署就業合作協議,學生實習合作協議、項目承擔和開發合作等協議,保障學生就業。
第五條 辦學地點:
西咸校區:西安市國家級西咸新區;
長安校區:西安市長安區大學城子午大道南段36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院成立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招生工作,是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由教務處、招生就業辦等部門組成,負責進行計劃編制,綜合評價辦法制定及考生職業能力測試等。
第七條 學院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辦,根據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招辦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學院招生委員會決定。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網:http://www.xhtu.com.cn/
招生咨詢電話:029-38028999,84959111。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在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根據學院發展規劃,綜合考慮社會需求和畢業生就業等情況制定招生計劃,報省教育廳審核備案后,由省教育廳核準下達。
第九條 綜合評價招生僅在陜西省內開展,招生計劃以陜西省教育廳下達為準。
第五章 入學申請綜合評價考核原則
第十條 報名對象
1.已報名參加2019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普通高中畢業生(以下簡稱“普高生”);
2.已報名參加2019年陜西省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考試的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高中、技工學校畢業生(以下簡稱“三校生”);
凡符合以上條件之一者,必須參加各縣(區)組織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
第十一條 符合條件的考生須于2019年3月11日8∶30至3月13日17∶00之間,依據本人意愿登錄高職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網址:http://www.sneac.edu.cn),向我院提出入學申請。
第十二條 對普通高中學生入學申請者考核科目為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和學院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對“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學力人員入學申請者考核科目為學院組織的文化基礎和職業技能測試。
第十三條 考試形式
1.對普通高中學生職業適應性測試分筆試和面試,筆試占70%,面試占30%,總分100分。主要從考生品質與學習態度,志向與興趣愛好,文體藝術口才等特長、獨立性和實踐性及組織能力等諸方面綜合能力和職業技能進行綜合測試。
2.對“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學力人員入學申請者,成績組成為學院組織的文化基礎考核150分,職業技能測試150分,合計300分。
第十四條 筆試面試時間為2019年3月16日,3月23日,普通高考學生每個考試日上午筆試,下午面試,“三校生”上午進行文化基礎考試,下午進行職業適應性測試。試卷類型及考試地點兩次考試按四套試卷進行測試,試卷保密制度,嚴格按照國家考試安全執行,考試地點在學院西咸校區。
第十五條 我院于2019年4月4日17∶00之前,將預錄取考生信息通過高職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報送省招辦,并在我院招生網上進行公示預錄取考生名單。
第十六條 被我院預錄取的新生于2019年4月15日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我院報到注冊,進行現場確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我院錄取資格。
第十七條 我院于2019年4月16日至17日,到省招辦為已報到注冊新生辦理正式錄取備案手續。省招辦將在官方網站上公示我院正式錄取新生名單,同時我院也將在招生網上進行公示。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 綜合評價總分為300分。
對普通高中學生入學申請者,成績組成為高中學業水平各科目考試成績合計折算后滿分為100分,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折算后滿分為10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結果由學院評判滿分為100分,合計300分。
對“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學力人員入學申請者,成績組成為學院組織的文化基礎考核150分,職業技能測試150分,合計300分。
對沒有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普通高中學生,按照高中同等學力人員進行考核。
學院對入學申請者以不低于實考人數5%的淘汰比例,確定錄取人數。
第十九條 學業水平測試成績中A、B、C、D分別按100、90、80、70分計,相加所得成績總和取平均值計入綜合評價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中A、B、C、D分別按100、90、80、70分計,相加所得成績總和取平均值計入綜合評價成績。
第二十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參考《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對于高考體檢結果或學校體檢復查結果不符合前述規定或要求的考生,學校可取消其被預錄取或錄取資格。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一條 學院嚴格按照陜西省教育廳、物價局有關文件精神確定收費標準。
第八章 獎助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第二十二條 學院具有完善的獎助體系,實行“獎學金、助學金、生源地助學貸款、困難補助、減免學費”等資助措施,在注冊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入學。獎學金(學院各類獎學金覆蓋率超過40%)。
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2500元—3500元/年。各類校設獎助學金500—5000元/年。
第二十三條 勤工助學:學院為貧困生提供助學崗位并根據表現發放補助200元—1000元/月。
志強助學:入學時助學企業為志強助學學生墊付學費5000元,學生利用假期前往助學企業課程實習代償學費。
第二十四條 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申請每年不超過8000元的生源地助學貸款。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經學院招生委員會制定,上報省教育廳審核通過后生效。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國家教育部及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政策規定為準,由學院招生就業辦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