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錄取辦法_西南政法大學2019年自主招生簡章(面向重慶市)
九、錄取辦法
(一)在體測合格的考生范圍內,根據考生在專業或專業大類的面試組內測試綜合評價成績總分高低為序進行排名,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提出自主招生建議入選考生資格名單。
(二)學校本科招生委員會在建議名單基礎上,結合學校人才培養的需要,研究確定自主招生擬入選考生資格名單,人數為招生計劃的2倍,即150名。擬入選考生資格名單在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公示后,提交重慶市教育考試院及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進行公示。
(三)錄取原則:凡被西南政法大學確定為具有自主招生入選資格、自主招生一志愿填報考西南政法大學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西南政法大學在重慶市相應科類最終模擬投檔線下20分內且超過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西南政法大學將根據學校自主招生計劃按入選考生高考成績高低為序予以錄取。文理錄取比例以文理實際投檔比例為準。
(四)考生專業志愿必須填報西南政法大學確定其自主招生入選資格的專業或專業大類,否則視為自愿放棄西南政法大學自主招生入選資格。被錄取到新聞傳播學類、工商管理類專業的,進校后按學校各專業大類分流方案規定進行專業分流。
(五)執行重慶市教育考試院對自主招生合格考生高考志愿填報和錄取工作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