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監(jiān)督機制_西南政法大學2019年自主招生簡章(面向重慶市)
十、監(jiān)督機制
(一)西南政法大學自主招生工作由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實施監(jiān)督,并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
監(jiān)察處郵箱:xzhpb@swupl.edu.cn
監(jiān)督電話:023-67258879
(二)考生須本著誠信原則,如實填寫申請表,并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提交的所有報名申請材料必須經中學審核和校長簽字,并在中學網(wǎng)站和班級詳盡公示。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將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照相關規(guī)定取消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jié)輕重暫停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由學校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三)中學須本著高度負責的原則,確保報考西南政法大學自主招生考生的材料客觀、真實,須在中學和班級公示報考考生名單,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生入選或入學資格,并上報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及中學上級主管部門。
(四)西南政法大學嚴格遴選初審專家和考核專家。把師德師風、業(yè)務素質等作為選聘專家主要標準,嚴明工作紀律,加強業(yè)務培訓,確保公平公正。所有自主招生相關工作人員、專家評委均須簽訂工作責任書。
(五)考核過程全程錄像,專家名單和考生面試順序于考前隨機確定。
(六)加強信息公開,初審通過考生所提交的競賽證書名稱內容將在西南政法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wǎng)上詳盡公示;初審合格名單、擬入選考生資格名單、錄取名單嚴格實行學校、省市、教育部三級信息公開,學校公示后按要求上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
(七)西南政法大學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自主招生考試及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