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2019年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一、機構與原則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及《北京大學綜合改革方案》,結合北京大學“培養以天下為己任,具有健康體魄與健全人格、獨立思考與創新精神、實踐能力與全球視野的卓越人才”的培養目標,在教育部指導下,依據《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具體要求,2019年北京大學決定繼續在浙江省實施“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探索基于高考的綜合評價錄取模式,建立以學生高考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及高校自主測試成績為根據的綜合評價錄取體系,探索建立科學的具有北京大學特色的人才評價和人才選拔機制。
一、機構與原則
北京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在北京大學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由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北京大學2019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程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