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選拔程序_北京大學2019年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五、選拔程序
(一)初審
根據考生報名材料,北京大學將組織專家進行初審評價,初審評價結果分為:A+、A、B、C四檔。初審評價結果為“A+”的考生可直接進入面試環節,筆試成績以滿分計;初審評價結果為“A”的考生同時獲得筆試資格和面試資格,筆試成績計入最終綜合成績;初審評價結果為“B”的考生獲得筆試資格,筆試合格者進入面試環節,筆試成績計入最終總成績,筆試不合格者不再參加后續的選拔環節;初審評價結果為“C”的考生不再參加后續的選拔環節。入選考生將按教育部相關規定進行公示。
北京大學將于5月20日前確定獲得參加北京大學測試資格的考生名單。獲得參試資格的考生須于5月27日登陸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系統”(網址:http://pgzy.zjzs.net:8011/),網上確認是否參加北京大學測試和錄取。未進行網上確認的考生,視作放棄北京大學測試和錄取資格。
(二)測試
獲得測試資格的考生根據網上報名系統內的測試通知要求,參加北京大學組織的測試。
1.筆試
時間:2019年6月11日左右
地點:北京大學或浙江省內(具體地點以網上報名系統內通知為準,考生可任選一個考點);
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五門,其中必考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三門科目,選考科目為“物理、歷史、化學、政治”四個科目中任選二門,要求“物理”和“歷史”二門科目中至少選擇一門。
筆試滿分:40分
筆試成績賦分方法:
單科標準分=單科卷面分÷單科最高分×8
筆試成績=5門科目單科標準分之和
成績公布:測試結束后3天左右,考生可查詢筆試結果。
2.面試
筆試成績公布后,北京大學將組織專家組在北京大學進行面試,通過筆試獲得面試資格和初審評價結果為“A+”或“A”的考生根據通知要求,參加北京大學組織的面試。參加面試的考生規模約為公布“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計劃數的1.7倍。
面試科目:面試科目分為“科學素養面試”和“人文素養面試”。考生可自主選擇參加“科學素養面試”或“人文素養面試”,若選擇參加“人文素養面試”,則只能填報人文、社科、經管相關專業。
面試滿分:60分
時間:2019年6月16日左右
地點:北京大學(具體地點以后續通知為準)。
(三)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公示
6月22日前,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要求對“三位一體”綜合評價候選人進行公示,同時將面試成績提交給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四)錄取標準
1.根據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與北京大學組織的測試成績構成的綜合成績擇優錄取,且高考投檔成績須達到浙江省2019年高考一段線。
2.“三位一體”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高考投檔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占總成績的60%;北京大學組織的測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占30%;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占10%。
3.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方法:浙江省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分為語文、數學、外語、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技術共10門科目(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的“技術”科目成績,取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兩個科目成績的平均值),各科成績按照A=10分、B=9分、C=8分、D=0分折算。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各科折算成績之和÷10,滿分為10分。
4.北京大學組織的測試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30%,滿分為30分。
5.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北京大學組織的測試成績、高考投檔成績、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
6月25日前,按“三位一體”綜合成績對考生排序,按招生計劃審定“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名單,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高校的志愿填報和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浙江省統一高考志愿填報和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