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學院2018年在湖南省招收藝術類考生錄取原則說明
宿州學院在湖南招收音樂學、舞蹈表演、環境設計,書法學四個藝術類專業,四個專業都認可湖南省統考成績,只招藝術文。宿州學院在湖南省錄取由2017年的提前批次招生改為本科二批招生。湖南省有平行志愿和非平行志愿兩種錄取辦法,宿州學院采用非平行志愿錄取的原則。具體錄取原則如下:
一、錄取批次:藝術類本科二批(非平行志愿組)
二、招生類別:只招藝術文,不招理科
三、雙達線:設文化控制線和專業控制線(藝術統考合格)
文化課最低控制線:341分
專業資格線:150分
四、錄取規則:雙達線后,按照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綜合分=文化課成績+專業成績
若總分相同時,按照專業分排序,專業分相同,按照文化課總分(不含政策分),如還相同,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投檔,單科順序:理科為理科綜合、數學、語文、外語;文科為文科綜合、語文、數學、外語。
五、錄取時間:本科二批(藝術類):7月28-29日非定向志愿錄退,7月30日考生上網填報征集志愿,7月31-8月1日征集志愿錄退,其中藝術類專業錄退預計在8月5日完成。
六、歷年錄取情況:
2017年錄取情況 |
|||||||
省份 |
專業 |
錄取數 |
文化線 |
專業線 |
最低分 |
平均分 |
最高分 |
湖南 |
環境設計 |
5+6 |
315 |
150 |
594 |
611.1 |
632 |
書法學 |
4 |
633 |
652.3 |
676 |
|||
音樂學 |
8+3 |
607 |
630.1 |
650 |
|||
舞蹈表演 |
10 |
588 |
600 |
618 |
特此說明
宿州學院招就處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