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選拔程序_浙江大學2019年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四、選拔程序
(一)初審
學校將組織初審小組,根據考生所報專業,綜合考生學習成績等各方面情況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按專業招生計劃1:6左右的比例,于5月26日前確定初審通過名單及面試專業,并在報名系統公布。
初審通過考生須于5月27日登陸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系統”(網址:http://pgzy.zjzs.net:8011/),網上確認是否參加浙江大學測試和錄取。未進行網上確認的考生,視作放棄浙江大學測試和錄取資格。
(二)綜合測試:通過初審的考生須參加浙江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綜合測試,包括筆試、面試。考生僅參加初審通過專業的筆試和面試。
1.筆試時間:2019年6月中旬,具體時間詳見系統內通知;筆試地點: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
參加筆試的考生須按要求在報名系統及時打印準考證,憑準考證、有效身份證等參加筆試。
2.面試時間:2019年6月中旬;面試地點:浙江大學(具體時間、地點以浙江大學本科招生網后續通知為準)。
考生必須攜帶準考證、有效身份證、考生告知書(在打印準考證時會同時打印告知書,考生和監護人務必同時在告知書上簽名)參加面試,現場遞交考生告知書。
(三)入圍資格考生名單公布
6月21日前浙江大學將根據考生綜合測試成績,按不超過專業招生計劃數5倍的比例確定入圍浙江大學“三位一體”資格考生名單,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