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招生咨詢、申訴與違規處理_昆山杜克大學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
十、 招生咨詢、申訴與違規處理
第二十七條 招生咨詢部門:招生辦公室
電話:0512-36657028
電子郵箱:undergrad-admissions@dukekunshan.edu.cn
學校網址:http://undergrad.dukekunshan.edu.cn/cn/
第二十八條 在錄取期間成立申訴小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申訴平臺網址:http://undergrad.dukekunshan.edu.cn/complaint/
申訴郵箱:DKU-compliance@dukekunshan.edu.cn
第二十九條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對其進行全面復查,復審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正式學籍。復查存在問題的,學校將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和學校學籍管理規定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者,即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將其退回原戶籍所在地。
第三十條 考生、考試工作人員、社會其他人員在學校組織的普通本科招生考試(考核)中的各種違規行為的處理,將依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 學校工作人員在招生工作中有瀆職、違規、違紀、違法等行為的,由學校監察部門會同學校招生部門調查、核實后,依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將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