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錄取規則及選拔程序_昆山杜克大學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
六、 錄取規則及選拔程序
第十七條 嚴格執行教育部規定的“ 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中國內地)以及學校自主評估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學校采用綜合評價錄取模式招收中國內地學生,根據申請人高考成績(權重50%)、學校自主綜合評估(權重40%,包括對通用申請和補充材料的全面評估以及申請者“校園日活動”表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權重10%),進行綜合評分,擇優錄取。若學生所在省(市)無全省(市)統考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或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以合格與不合格區分的,則自主綜合評估的權重以50%計算。
● 高考成績:學生高考成績必須達到所在省/市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合并本科錄取批次的省份為自主招生控制分數線,廣東省為高分優先投檔線,浙江省為第一段分數線)。按照高考滿分為50分,錄取控制分數線為30分,中間線性折算。
● 學校自主綜合評估:包括對通用申請和補充材料的全面評估以及申請者“校園日活動”表現。
● 學業水平考試:根據各省/市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按照等級折算,滿分10分,全A即為10分,出現B、C、D按照等級和門數相應扣減分數。
第十九條 我校在普通類提前錄取批次(廣東省為自主招生批次)完成錄取,申請人應根據所在省(市)相關要求進行志愿填報等信息采集工作。根據教育部及江蘇省教育廳相關規定,我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
第二十條 江蘇省高中學業水平測試的兩門選測科目等級最低要求為BB,同時要求高中學業水平測試的必修科目測試等級均須達到C級及以上等級(或均為合格),錄取時按照江蘇省相關規定執行。學校在上海、浙江沒有專門的選考科目要求,錄取也按照上海市、浙江省有關規則和辦法執行。
第二十一條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國際學生采用“綜合評估+SAT/ACT”模式自主招生;對港澳臺及華僑學生采用“綜合評估+港澳臺聯考/臺灣地區學科能力測試”模式招生,錄取辦法按聯招辦及學校有關招生簡章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自主評估選拔程序
1. 通用申請:報考學生需在2019 年1月3日11:00前通過美國Common Application系統提交申請并通過電子郵件發送材料掃描件,包括申請短文、推薦信、高中階段成績單、課外活動及所獲獎項和榮譽等。
2. 材料審核:學校組織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評估,并于2019年2月下旬以短信和自助查詢系統通知申請人初步審核評估結果以及是否受邀參加于2019年3月舉辦的校園日活動。
3. 校園日活動:學校將通過面試、英文寫作、模擬課堂和體質測試等方式全面考察申請人的基礎知識、語言表達能力、領導力潛質、團隊合作精神、學習適應能力、身體和心理素質以及社會責任感等方面的綜合素質。全程使用英語。擁有強健的體魄也是成功之路上重要的一步。作為重視全面發展的綜合性研究大學,昆山杜克大學希望我校未來的學生也能夠養成良好的健康習慣,因此,學校在校園日期間增設了體質測試。考生在提供的四項活動中任選一項完成(包括俯臥撐、平板支撐、跳繩和投籃)。活動結果作為錄取的重要參考。
4. 入圍名單公示:學校自主綜合評估結果將通過短信和自助查詢系統通知申請者本人并按照教育部相關文件的要求對入圍名單及相關信息進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