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旅游烹飪職業學院2016年普通高等職業教育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陜西旅游烹飪職業學院2016年普通高等職業教育
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意見,確保我院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和陜西省有關規定,結合我院辦學及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我院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嚴格實施陽光工程,全面公開招生信息,接受學院紀檢部門和廣大考生的全程監督,保障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地開展。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院全稱:陜西旅游烹飪職業學院,國標代碼:14031,在陜招生代碼:8147。
辦學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陜西旅游烹飪職業學院
證書種類: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 學院始建于1994年,2005年經陜西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具有國家計劃內統招資質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院設有四系一部,共開設八個專業個方向其中省級重點專業2個,院級重點專業3個,國家級精品課程一門、國家級烹飪實訓示范基地一個。
第五條 辦學地點:
西安市紅廟坡永安路1號(南區)西安市涇渭區(北教學區)學院網址:www.sntcc.cn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院招生委員會負責確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是綜合評價工作的領導機構。主管招生院級領導、教務處、學生處(學生就業指導中心)和招生辦公室成員組成。其中,教務處負責技能測試的組織、命題及考試,評分、統計、分值換算,擬定綜合評價招生專業和課程設置等事宜;學生處負責制定評價學生管理辦法,負責學生資格審查和注冊,制定本校獎學金、助學金、困難自助評選辦法等事宜;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辦的日常工作,擬定招生章程,組織報名,公布錄取結果并發放錄取通知書等工作。組織測試前,向測試區域所屬市級考試招生管理部門報備,自覺配合市(區)督查員開展工作,接受監督檢查。
第七條 學院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辦公室,根據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招辦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學院招生委員會決定。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網:www.sntcc.cn
招生咨詢電話:029—85233107
全國免費咨詢電話:400—60290033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院在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根據學院發展規劃,綜合考慮社會需求和畢業生就業等情況制定分專業、分類型招生計劃,報省教育廳審核備案后,由省教育廳下達省招辦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 綜合評價招生僅在陜西省內開展,招生計劃和專業以省教育廳審批結果為準,具體請參照陜西省招辦公布的計劃和專業。
第五章 入學申請及考核辦法
第十條 申請參加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必須已報名參加2016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陜西省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考試,并參加各縣(區)組織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
第十一條 符合條件的考生必須于2016年3月1日8︰00至5日17︰00,根據省招辦公布的院校綜合評價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依據本人意愿登錄省招辦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網址:www.sneac.edu.cn),向我院提出入學申請。
第十二條 考生于2016年3月10日至13日在我院進行現場確認并對不同類型入學申請者相應考核科目的測試。簽訂“考試誠信承諾書”,領取我院測試科目準考證,現場確認須提供以下材料:①考生攜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A4紙);②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第十三條 對普通高中學生入學申請者考核依據為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和我院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對“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學力人員入學申請者考核科目為我院組織的文化基礎和職業技能測試;對于沒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但確為普通高中的學生,按高中同等學力人員標準考核。
我院2016年在陜綜合評價招生各專業的考試方式統一如下:
1.普通高中畢業生
該類考生的綜合評價成績由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和職業適應性測試結果三部分組成。
(1)綜合素質評價滿分100分。具體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平均成績×20%+綜合素質評價成績×40%+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40%;
(2)高中學業水平滿分100分。考試成績換算標準為:A級85分、B級75分、C級65分、D級50分;
(3)職業適應性測試滿分100分(不含特長加分)。主要考察考生的職業興趣取向和個性思維品質,通過回答問題,并結合考生所在中學對考生作出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當場打分評分。具體內容如下:
①自我介紹:介紹自己的基本情況;分析自己的優勢和缺點,并對自己的缺點提出改進意見。
②專業認識:對本專業有較為清晰的認識,了解專業培養方向和就業方向;選擇本專業的原因。
③未來規劃:對自己未來進行整體規劃;實現未來規劃在校期間的學習規劃;就業后的成長規劃。
2.“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者
該類考生的綜合評價成績由文化基礎成績和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兩部分組成。
綜合評價成績=文化基礎成績×40%+職業技能測試成績×60%。
文化基礎測試為筆試,滿分100分。職業技能測試通過現場測試或考生提供的專業技能作品、學業作品現場演示等方式當場打分評分,滿分200分。
第十五條 我院于2016年4月1日前,將預錄取考生名單通過高職院校綜合評價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報送省招辦,并將所報送的預錄取考生名單在我院招生信息網上公示。
第十六條 入學申請者于2016年4月8日至10日持預錄取通知書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我院注冊報到,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我校錄取資格。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學院嚴格執行陜西省招生辦“陽光錄取”原則,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對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省招辦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綜合評價、多元考核、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我院2016年在陜綜合評價成績招生高中學業水平各科目依考試等級賦分。
第十九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為基本原則。學校提出特殊身體健康要求的專業,考生必須依據自身健康狀況按照要求填報。對于高考體檢結果或學校體檢復查結果不符合前述規定或要求的考生,學校可取消其被預錄取或錄取資格,也可按照規定調整其被預錄取或錄取的專業。
第二十條 學院對入學申請者按綜合評價總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辦法進行錄取。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一條 我院嚴格按照陜西省教育廳、物價局有關文件精神確定收費標準。
收費標準:
專 科:旅游類7800元/年;食品類:7800元/年
酒店類:7800元/年;烹飪工藝類8800元/年
住宿費(帶暖氣):男生1000元/年,女生800元/年
第八章 獎、貸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學院實行“獎學金、助學金、生源地助學貸款、困難補助、減免學費”等資助措施,在注冊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入學。
第二十二條 獎學金
1.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
2.學院設立技能大賽獎學金:一等獎學金、二等獎學金和三等獎學金,獎金分別是2000元、1500元、1000元和500元。
第二十三條 勤工助學:學校為貧困生提供勞動崗位并根據表現發放報酬200元—500元/月。
第二十四條 助學貸款:我校屬于陜西省教育廳確定的可以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過8000元的助學貸款。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經我院招生委員會制定,上報省教育廳審核通過,經省招辦公布生效。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國家教育部及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政策規定為準,院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陜西旅游烹飪職業學院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