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陜西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
2016年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意見,確保我院2016年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高效進行,根據陜西省招生辦《關于做好2016年陜西省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陜招辦〔2015〕29號)精神,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我院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嚴格實施陽光工程,全面公開招生信息,接受上級機關、學院紀檢部門和廣大考生的全程監督,保障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地開展。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陜西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
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3570,在陜招生代碼8135
辦學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陜西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
證書種類: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專科畢業證書
辦學地址:陜西省西安市藍田向陽19號
郵政編碼:710500
第四條 陜西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是經陜西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以電子信息和數控技術為特色的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院校。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學院設立招生委員會,全面領導和監督學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方案,討論解決招生工作重大事宜,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第六條 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學院在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根據學院發展規劃,綜合考慮社會需求和畢業生就業等情況制定分專業、分類型招生計劃,報省教育廳審核備案后,由省教育廳下達省招辦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綜合評價招生僅在陜西省內開展,招生計劃和招生專業以陜西省招生辦公布為準。
第五章 入學申請及考核辦法
第九條 申請參加高職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必須已參加2016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以下簡稱“普通高中生”)或陜西省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考試報名(以下簡稱“三校生”),并參加各縣(區)組織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
第十條 符合條件的考生必須于2016年3月1日8︰00至3月5日17︰00,根據省招辦公布的院校綜合評價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依據本人意愿登錄省招辦高職綜合評價招生網上管理平臺(網址:www.sneac.edu.cn),向我院提出入學申請。
第十一條 普通高中生和三校生及同等學力人員于2016年3月19日至3月20日到我校進行信息確認,確認時須攜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領取我院測試科目準考證并進行普高生職業適應性測試及面試和三校生文化基礎及職業技能測試。
第十二條 綜合評價考核標準
陜西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綜合評價注冊入學
評分內容及標準
項目名稱 | 分值 | 標 準 |
高中學業水平(7項) | 140 | A級:20分;B級:18分 C級:15分;D級:12分 |
綜合素質評價(6項) | 90 | A級:15分;B級:13分 C級:10分;D級:8分 |
面試及職業適應性測試 | 70 | 參照下表 |
陜西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綜合評價
職業性測試及面試內容
項 目 | 基 本 內 容 |
自我介紹 | 介紹自己的基本情況 |
分析自己的優勢和缺點,并對自己的缺點提出改進意見 | |
專業認識 | 對本專業有較為清晰的認識,了解專業培養方向和就業方向 |
選擇本專業的原因 | |
未來規劃 | 對自己未來進行整體規劃 |
實現規劃在校期間的行動規劃 | |
就業后的成長規劃 |
第十三條 我院于2016年4月5日前,將入學申請者錄取名單通過高職綜合評價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報送省招辦。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網上公示考生錄取名單。
第十四條 擬錄取者于2016年4月13日至18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我院再次進行現場確認并注冊報到,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我院錄取資格。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1.普通高中生:實行綜合評分。即:綜合評分(總分300分制)=高中學業水平成績(7科共140分)+綜合素質評價等級(6項共90分)+職業適應能力測試及面試(70分)依據計劃、專業和綜合評分由高到低錄取。分數相同時按照面試及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依次排列。
2.對于沒有高中學業水平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但確為普通高中的學生,錄取規則按高中同等學力人員對待。
3.“三校生”及同等學力人員:需參加我院組織的文化基礎考試和職業適應性測試及面試。采取綜合評分(300分)=文化基礎(200分)+職業適應能力測試及面試(100分)。依據計劃由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十六條 1.高中學業水平成績綜合評分滿分140分。共7科,其中A級計20分;B級計18分;C級計15分;D級計12分;
2.高中綜合素質綜合評分滿分90分。其中A級計15分;B級計13分;C級計10分;D級計8分;
3.職業適應性測試及面試70分。內容包括自我介紹、對報考專業的認識及未來職業規劃(時間4—6分鐘、脫稿)。
第十七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為基本原則。對于高考體檢結果不符合前述規定的考生,學院將取消其被預錄取或錄取資格。
第十八條 學院對入學申請者按綜合評價總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辦法進行錄取。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十九條 我院嚴格按照陜西省教育廳、物價局有關精神核定的最終收費標準執行。
第八章 獎、助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第二十條 學院根據國家普通高等學校獎、助學金制度,設有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生)、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生)、學院獎學金(按等級頒發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特殊貧困生3500元/年/生,一般貧困生2500元/年/生。統招大專(高職)生可享受“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8000元/年/生)。另外,學院設有校內外勤工儉學(自愿參加),以減輕學生家庭負擔。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我院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于學院錄取承諾。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經學院招生委員會制定,上報陜西省教育廳審核通過,經陜西省招生辦公布后生效。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國家教育部及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政策規定為準,由陜西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陜西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
聯系電話:029—82619336,029—84674009。
傳 真:029—84674009
網 址:www.sxitu.com
郵 箱:sxitu@sxitu.com
陜西電子技術職業技術學院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