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錄取規則_西安鐵路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示范高職院校單獨考試招生章程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 錄取規則
(一)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為基本原則。學校提出特殊身體健康要求的專業,考生須依據自身健康狀況,理解清楚要求含義,慎重填報。對于高考體檢結果或學校體檢復查結果不符合前述規定或要求的考生,學校可取消其被預錄取或錄取資格,也可按照規定調整其被預錄取或錄取的專業。
以不低于實考人數3%的淘汰比例,確定錄取人數。
(二)錄取考生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考生分為理工、文史、三校生三種類型。
分類型將上線考生按照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列,按照專業志愿先后順序,分批次,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批次不能滿足第一專業志愿的,安排第二專業志愿,以此類推。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調劑到同批次其他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進入下一批次錄取。所有批次專業無法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不予錄取。
(三)西安鐵路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就業主要面向單位:全國各大鐵路局集團公司、地方鐵路公司、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企業(地鐵)、國企鐵路運輸公司、鐵路建設單位,上述企業均不招錄色盲、色弱畢業生。
軌道交通類專業只錄取資格測試合格考生。
(四)高速鐵路客運乘務專業資格測試(身高、體重、身高體重比例)必須達標。
(五)二個批次專業依次分批錄取。已被前批次錄取者,后續批次專業不再錄取,前批次未被錄取者可按規定擇優錄取后續批次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