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單獨招生實施方案(十、其他工作要求)
十、其他工作要求
(一)實施高考“陽光工程”。在單獨招生考試工作中,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的通知》中關于“十公開”和“六不準”的規定。
(二)命題
參加命題工作的人員不得公開其命題人員或其他命題人員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關命題工作的文件、內容或情況。凡違反者,取消其命題人員資格,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評卷
評卷人員不得將答卷、評卷及統分的文件、資料等帶出工作場所,評卷情況不得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冊,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績。凡違反者,取消其評卷人員資格,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紀檢監察
紀檢監察組全程參與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協調、組織、實施、公示和上報的全過程,監督檢查各項工作,保證單獨招生考試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