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水利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單獨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十二、大類招生培養、分流辦法)
十二、大類招生培養、分流辦法
我校水利類、電子商務類和藝術設計類3個專業大類按大類招生。分流時,根據社會對人才的需求情況,確定各分流專業人數。根據志愿優先、擇優分流的原則,以“志愿+成績”方式實施分流,即尊重學生志愿,體現學生個性發展需要,結合學生入校后學習成績,擇優分流。
1.水利類專業前3學期按水利大類培養,后3學期按分流專業培養,其中在第3學期期末考試結束后實施分流。
2.電子商務類專業前2學期按電子商務大類培養,后4學期按分流專業培養,其中在第2學期期末考試結束后實施分流。
3.藝術設計類專業前2學期按藝術設計大類培養,后4學期按分流專業培養,其中在第2學期期末考試結束后實施分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