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海事大學2016年自主招生簡章(七、約束與監督機制)
七、約束與監督機制
1.學校自主招生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招生辦公室統籌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參與實施,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411—84729225。
2.嚴格遴選初審和考核專家。選派師德師風高尚、責任心強、廉潔自律、業務水平高的專家參加初審和考核工作,加強業務培訓,嚴明工作紀律,確保公平公正。
3.加強初審和面試的組織與管理。初審采取隨機審核和多人審核等方式;面試環節由現場抽簽決定專家分組,現場抽簽決定考生面試順序,考核過程全程錄像。
4.報名審核通過的考生名單、具有入選資格的考生名單、錄取考生名單均實行三級信息公示,將考生相關信息分別在本校本科招生網站、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進行公示。
5.申請人和推薦人要本著誠信的原則進行報送和推薦相關材料,中學要公示所有經確認推薦的考生名單及相關材料。若發現考生弄虛作假,則取消該考生被認定的入選資格,若該生已被我校錄取,則取消其入學資格;若發現中學在推薦過程中弄虛作假,將取消該中學三年的推薦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