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電力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單獨招生工作實施方案(九、錄取政策)
九、錄取政策
錄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辦公室領導下,由學院組織錄取。考生被錄取后,不再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和對口升學考試。通過單招考試入校的學生,與參加全國統一高考錄取的學生一視同仁,享受同等待遇。
(一)身體條件要求
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二)錄取原則
根據考生文化基礎綜合考核、職業技能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的總和,統一劃定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平行志愿即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根據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偡窒嗤目忌绰殬I技能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數學成績、語文成績、英語成績進行依次排序。錄取過程中不進行專業調劑。高中階段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重要參考。
學院根據錄取原則確定預錄取名單,報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公示。公示結束后上報河南省教育廳和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審批、備案。4月下旬,錄取學生名單在我院招生信息網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