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學院2016年學前教育專業對口招生專業課和技能測試考試內容及評分標準
一、測試內容(總分450分)
項目一:講演兒童故事(100分)
項目二:幼兒園教育案例分析(50分)
項目三:鋼琴彈唱(100分)
項目四:自選舞蹈作品表演(100分)
項目五:兒童簡筆畫(100分)
二、測試方法、要求及評分標準
項目一 講演兒童故事
1. 測試用具:不提供音響設備
2. 測試內容:講演一個兒童故事
3. 測試方法:
(1)自選一個兒童故事。
(2)自備服裝、道具,不允許使用伴奏音樂。
(3)時間5分鐘以內。
4. 評分標準:
(1)演講內容緊扣主題,構思新穎,層次分明,富有真情實感(20分)。
(2)語言規范、準確,語速適中,表達流暢,聲情并茂,富有感染力(20分)。
(3)儀表大方,舉止得體,自信穩健(10分)。
(4)故事形象生動,不同角色區分明顯(20分)。
(5)人物情感表現充分(10分)。
(6)針對性的設問,恰到好處,符合故事情節及兒童心理(20分)。
項目二 幼兒園教育案例分析
1. 測試用具:
提供命題試卷(內容主要為,職業理念與職業規范;保教知識與能力;教育知識與應用;安全知識與防護)。
2. 測試內容:幼兒園教育案例分析
3. 測試方法:
(1)本項測試為口試,試題為話題形式。
(2)考生抽題,準備時間為5分鐘,答題時間為5分鐘。
(3)以考生單向說話為主,必要時輔以主考人和考生的雙向對話。
4. 評分標準:
(1)能正確理解問題,分析問題,觀點明確,重點突出(20分)。
(2)內容表達能體現正確的教育觀、兒童觀、發展觀、職業觀(20分)。
(3)語言表達比較準確、流暢、有條理、有一定的交流、溝通、應變能力(5分)。
(4)儀表儀態得體,口齒清楚,普通話標準,語速適宜(5分)。
項目三 鋼琴彈唱
1. 測試用具:提供鋼琴設備
2. 測試內容:
自選自彈自唱一首中外藝術歌曲、兒童歌曲或民歌。
3. 測試方法:
(1)歌曲考前考生自選準備。
(2)化妝、服裝自備,自己用鋼琴伴奏,不允許有其他伴奏。
(3)測試時間5分鐘以內。
4. 評分標準:
(1)能夠運用科學的發聲方法演唱歌曲(10分)。
(2)音準、節奏正確(10分)。
(3)歌唱聲音洪亮,吐字清晰、音色圓潤、流暢,演唱作品完整(10分)。
(4)歌曲和處理恰到好處,準備地把握作品的演唱風格(20分)。
(5)彈奏連貫流暢,姿勢正確(20分)。
(6)彈唱配合協調統一,演奏完整,有一定的藝術表現力(15分)。
(7)彈唱同時能觀察旁邊觀眾3次以上或不少于10秒(15分)。
項目四 自選舞蹈作品表演
1. 測試用具:提供音響設備
2. 測試內容:自選舞蹈作品表演
3. 測試方法:
(1)自選一個中國民族民間舞或古典舞作品。
(2)自備服裝、道具、伴奏音MP3格式。
(3)測試時間5分鐘以內。
4. 評分標準:
(1)作品主題鮮明,內容健康,風格特征突出(20分)。
(2)作品風格韻律把握準確,動作規范,流暢(30分)。
(3)表現力強,舞蹈形象生動鮮明(20分)。
(4)有較扎實的舞蹈基本功,舞臺效果好(30分)。
項目五 兒童簡筆畫
1. 測試用具:提供紙張
2. 測試內容:
根據給定的題目或提示,創編一副創意兒童畫或一組創意兒童畫
3. 測試方法:
(1)題目由學校考前確定。
(2)考生自備畫板、彩色鉛筆、油畫棒繪畫工具作畫,禁用水粉。
(3)測試時間60分鐘。
4. 評分標準:
(1)作品主題鮮明,內容完整,教育性突出(20分)。
(2)能準確理解題意,自如地運用簡筆畫技巧(20分)。
(3)畫面構圖飽滿,形象簡練生動,線條流暢,能充分表達藝術的形式美(40分)。
(4)作品富有創造性和藝術感染力(20分)。
三、測試形式
1. 語言、音樂、舞蹈三大類測試以現場面試為主要測試形式。
2. 語言類測試自選故事須脫稿講演,幼兒園教育案例由主考教師考前確定,鋼琴彈唱可以視譜,也可以背譜。舞蹈測試中的自選舞蹈作品表演可用伴奏音樂。
3. 美術類測試要求在指定的時間內完成測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