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報名條件_溫州大學2020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二、報名條件
1.基本資格要求
(1)已經參加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的普通類考生,必須參加浙江省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外省轉入浙江省的考生會考成績必須由考生本人向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申請認定后才能予以認可)。
(2)高中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各科目成績均為D等及以上,同時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均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P等及以上)。
2.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要求
溫州大學將高中學業水平測試等級按以下標準進行折算:A等計15分,B等計10分,C等計5分,D等不計分。其中省內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相應科目的學考成績,涉及同時具有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術”、“信息技術”科目等級成績或新高考改革后的“技術”科目等級成績的情況,取其中最高等級作為“技術”科目的學考等級成績計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