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志愿填報與錄取辦法_溫州大學2020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七、志愿填報與錄取辦法
1.志愿填報:入圍考生均需參加浙江省2020年高考普通類考試,且高考文化成績必須超過二段分數線40分(含)才有資格填報志愿。考生需在浙江省普通高校普通類提前錄取批次填報“三位一體”招生志愿,第一志愿須填報溫州大學,可以填報報名類別內的多個專業,但須符合各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未被錄取的考生,進入后續志愿的投檔程序。
2.考生排序: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計算辦法:學考成績(折算成滿分750分)×15%+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750分)×25%+高考成績(滿分750分)×60%。其中學考成績折算方式為:學考科目A等計15分,B等計10分,C等計5分,D等及以下不計分,滿分150分。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成績高低排序,單項成績優先排列次序為:綜合測試成績、高考總分、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方法同上)、高考語文成績、高考數學成績、高考外語成績以及高考選考科目總分。高中階段具有相關先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經專家組認定后,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3.專業投檔:按照師范類、非師范類兩類計劃數1:1分別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按“分數優先,平行志愿”原則擇優錄取,專業志愿間不設級差分。考生綜合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在滿足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根據綜合分從高到低,調劑到計劃未滿專業。如仍有計劃空額,學校在滿足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從該測試類別投檔基準線下考生中,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直至額滿。
4.在師范類、非師范類兩種報考類中,若某個類別志愿填報人數未達計劃數的110%,則該類別錄取人數控制在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
5.男女比例不限;同等對待錄取往屆生與應屆生。
6.溫州大學公共外語語種為英語。
7.學校嚴格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并按規定在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意見》中明確“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均按“不予錄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