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職業技術學院2020單獨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深化招生錄取制度改革,拓寬優秀人才的選拔渠道,促進學生素質教育的全面提高,落實教育部實施陽光工程、依法治招的政策,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學〔2020〕350號)要求,結合鄭州職業技術學院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鄭州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工作。
第二條鄭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鄭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鄭州職業技術學院
第五條辦學性質:公辦
第六條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辦學層次:???/p>
第八條學校國標代碼:13792
第九條辦學地點:河南省鄭州市
第十條辦學特點:學院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以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為己任,堅持“專業群對接產業群”,把專業群建在產業鏈上,著力提升學院服務鄭州產業轉型升級的能力。主動對接新經濟、新業態、新技術、新要求,不斷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改革人才培養模式,以高尚的師德感染學生,以優良的校風熏陶學生,以扎實的專業課程發展學生,以豐富的社會實踐活動鍛煉學生,不斷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努力培養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鄭州職業技術學院成立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書記、院長擔任,下設考務工作辦公室、招生宣傳工作辦公室。凡屬考核、錄取中重大問題,一律由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第十二條鄭州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選拔錄取工作建立監督機制,成立單招工作監督小組,由紀檢監察室對單招工作全過程監督,保證單獨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第四章招生對象、考核辦法與錄取原則
第十三條招生對象為已通過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和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考試報名,未被統一高考、對口招生等其他類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錄取的考生。
第十四條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
2020年單招計劃總計1500人,具體招生專業和計劃詳見下表:
專業名稱 | 計劃 | 收費標準(元/年)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60 | 4200 |
電梯工程技術 | 20 | 4200 |
數控技術 | 20 | 4200 |
數控技術(3D打印技術方向) | 10 | 4200 |
電梯工程技術(電梯運行與維護管理方向) | 10 | 4200 |
工業機器人技術 | 50 | 4200 |
應用電子技術 | 20 | 4200 |
供用電技術 | 10 | 4200 |
電氣自動化技術 | 50 | 4200 |
物聯網應用技術 | 40 | 4200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50 | 4200 |
汽車電子技術 | 20 | 4200 |
汽車運用與維修技術 | 20 | 4200 |
新能源汽車技術 | 60 | 4200 |
電子商務 | 50 | 3700 |
物流管理 | 45 | 3700 |
市場營銷 | 45 | 3700 |
會展策劃與管理 | 10 | 3700 |
互聯網金融 | 30 | 3700 |
跨境電子商務 | 30 | 3700 |
商務數據分析與應用 | 20 | 3700 |
會計 | 50 | 3700 |
藥品生物技術 | 20 | 4200 |
藥品生產技術 | 10 | 4200 |
環境工程技術 | 20 | 4200 |
食品貯運與營銷 | 10 | 4200 |
藥品經營與管理 | 20 | 4200 |
建設工程管理 | 10 | 4200 |
建筑工程技術 | 30 | 4200 |
建設工程管理(BIM應用技術方向) | 10 | 4200 |
建筑工程技術(裝配式建筑方向) | 10 | 4200 |
工程造價 | 50 | 4200 |
新聞采編與制作 | 20 | 3700 |
人物形象設計 | 40 | 3700 |
環境藝術設計(裝飾藝術設計方向) | 40 | 6000 |
廣告設計與制作 | 30 | 3700 |
攝影攝像技術 | 20 | 3700 |
音樂表演 | 10 | 6000 |
模具設計與制造 | 20 | 4200 |
制冷與空調技術 | 10 | 4200 |
特種加工技術(激光加工技術方向) | 15 | 4200 |
焊接技術與自動化 | 20 | 4200 |
寶玉石鑒定與加工 | 30 | 4200 |
玉器設計與工藝 | 20 | 4200 |
材料工程技術(超硬材料方向) | 20 | 4200 |
軟件技術 | 20 | 4200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30 | 4200 |
軟件與信息服務 | 35 | 4200 |
網絡營銷 | 35 | 3700 |
移動應用開發 | 35 | 4200 |
大數據技術與應用 | 10 | 4200 |
人工智能技術服務 | 10 | 4200 |
虛擬現實應用技術 | 10 | 4200 |
動漫制作技術 | 30 | 4200 |
城市軌道交通機電技術 | 20 | 4200 |
鐵道供電技術 | 10 | 4200 |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 | 50 | 4200 |
(備注:軟件與信息服務、網絡營銷、移動應用開發屬校企合作專業,除向學校繳納學費外另外還需向企業繳納5500元/年職業技能培養費,資料費300元/年(多退少補),公共教材費400元。)
第十五條考核及錄取辦法。
考核、錄取工作在省教育廳和省招生辦公室的指導和監督下進行。
一、分類
第一類:普通高中畢業生;第二類:中職畢業生及社會青年。
二、考核及錄取
(一)高中畢業生
對高中畢業生分三類進行考核:(1)有高考成績的考生;(2)未參加高考的考生;(3)普通高中藝術類考生。
1.參加高考的高中畢業生
參加高考的考生依據其高考成績進行排序,分文理按報名人數所占非藝術生總人數比例進行錄取。
2.未參加高考的高中畢業生
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原始成績進行排序,按報名人數所占非藝術生總人數比例進行錄取。
3.普通高中藝術類考生(必須有省藝考成績)
(1)參加高考的考生依據其高考成績和藝術考試成績(各占50%)進行排序,按報名人數所占專業藝術生總人數比例錄取。
(2)未參加高考的,依據其會考成績和藝術考試成績(各占50%)進行排序,按報名人數所占專業藝術生總人數比例錄取。
4.錄取過程中總分相同的考生按語文成績、數學成績、英語成績進行依次排序。
(二)中職畢業生及社會考生
1.對非藝術類中職畢業生和社會考生,由學校統一組織職業技能測試,依據技能考試成績進行排序,按報名人數所占非藝術類總人數比例錄取。
2.對中職和社會藝術考生依據其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和藝術考試成績(各占50%)進行排序,按報名人數所占專業藝術生總人數比例錄取。
3.職業技能測試考核成績并列的考生錄取在未超出總計劃的前提下,全部錄??;如果錄取超出總計劃,成績并列的考生全不錄取。
(三)藝術類專業的錄取
藝術類只錄取第一志愿報名的考生,一志愿報考環境藝術設計(裝飾藝術設計方向)和音樂表演專業的考生還需提供省藝術統考成績,沒有藝考成績的不予錄取。藝術類專業錄取后未錄取的考生依據2-5志愿再參與普通類專業的錄取。
(四)其他
1.職業資格證書等級、技能競賽成績的賦分及其它加分辦法:
(1)職業資格證書初級工10分,中級工15分,高級工20分。
(2)獲得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競賽省賽二等獎20分,三等獎10分。
(3)少數民族考生可在統考成績總分基礎上加5分投檔。
(4)根據河南省高考加分政策的規定,給予相關符合條件者加分。
(5)如有加分重復項,最高加分不超過20分。
2.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辦法
根據上級文件精神要求,對于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職畢業生,和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以上稱號的在職在崗中職畢業生,可提出申請免試資格,并需填寫《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登記表》。
3.材料提交辦法
一志愿報考音樂表演和環境藝術設計(裝飾藝術設計方向)的考生,以及已取得的職業資格證書、各類競賽成績證書,須在2020年9月17日至20日期間,將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藝考成績網上查詢結果截圖、職業資格證書或各類競賽成績證書掃描件,發到郵箱:zzyzb64961768@163.com。考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參加此次考試,提供材料必須真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單獨招生錄取資格。
學院根據錄取原則確定預錄取名單,報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公示。公示結束后上報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審批、備案。
第十六條錄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辦公室領導下,由學院組織錄取。考生被鄭州職業技術學院錄取后,享受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第十七條錄取中對考生身體條件的要求。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已被鄭州職業技術學院錄取的單招考生均應參加省招辦組織的高考體檢,對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參加高考體檢的考生不予辦理錄取手續。
第十八條新生報到和資格復查。
一、新生報到時,須攜帶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準考證。
二、新生入學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對新生資格進行復查。對在報名和考核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身體條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收費標準:按照河南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規定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學費:理科類專業4200元/年、文科類專業3700元/年、藝術類專業6000元/年。住宿費最低標準為400元/生·年。
第二十條學校獎、助、貸設置:鄭州職業技術學院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分別實行以下獎勵和資助措施: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綜合獎學金、專業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采用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等形式完成學業。學院設有勤工助學崗位,使學生在參與社會實踐的同時得到資助。
第二十一條鄭州職業技術學院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鄭州職業技術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鄭州職業技術學院將依法追究其責任。望考生和家長不要輕信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的非法招生詐騙行為。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依據。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學院招生工作辦公室。
學院地址:河南省鄭州市鄭上路81號
郵編:450121
咨詢電話:(0371)64961768
http://www.zzyedu.cn
E-mail:zzyz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