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綜合(武漢音樂學院2021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考試大綱)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綜合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不含作曲)各研究方向、指揮和指揮藝術指導復試科目
一、考試性質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綜合”是為招收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各方向(作曲方向除外)、表演專業指揮、指揮藝術指導方向碩士研究生而設置的具有選拔功能的水平考試科目,用以考查考生在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相關知識的學習情況及綜合運用能力。
二、考試要求、內容與范圍
不同方向考生分別考下列四項內容中的三項:
1.根據指定的動機材料寫作鋼琴小品(不少于16小節)
2.四部和聲寫作(10-16小節)
3.為指定旋律寫作可動對位(8-10小節)
4.將所給鋼琴譜片段改編成雙管編制的樂隊總譜(6小節左右)
和聲、曲式、指揮、指揮藝術指導方向考其中第1、3、4項;復調方向考其中第1、2、4項;配器、視唱練耳、音樂基礎理論方向考其中第1、2、3項。
三、考試形式
閉卷筆試。
四、參考書目
參見作曲、和聲、復調、配器、曲式科目參考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