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綜合素質測評及計分辦法_紹興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第五章 綜合素質測評及計分辦法
第十條 綜合素質測評
1.測評形式:面試和素質特長考評。
2.時間:2021年4月23日-25日(具體各專業面試時間詳見學校招生網公布的《2021年高職提前招生綜合素質測評實施方案》)。
3.地點:紹興職業技術學院內。
4.面試組織和分值
面試重點考核職業適應性。面試由學校建立評委師資庫,面試前隨機抽取產生評委,每組評委由5-7名評委專家組成,分專業按照評分規則對考生進行面試,面試分值為80分。
5.素質特長考評
學校成立素質考評組,對學生提交的素質特長材料進行考評。素質特長考評分值為20分。
在高中階段,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在素質特長考評中獲得相應的考評分,同一考生同類項只取高分項;不同類項可累加,但累加最高不超過20分。
序號 | 項目 | 等級 | 分值 |
1 | 參加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學科競賽、技能競賽(不含其下屬部門或協會、學會組織的比賽項目) | 省級前六名或三等獎(含)以上 | 20分 |
地市級前三名或三等獎(含)以上 | 10分 | ||
2 | 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 | 省級(含)以上 | 20分 |
地市級 | 10分 | ||
3 | 參加教育、體育主管部門組織的體育競賽(不含其下屬部門或協會、學會組織的比賽項目) | 國家等級運動員二級(含)以上 | 20分 |
國家級團體或個人前八名,省級團體前四名或個人前六名 | 20分 | ||
省級個人第七、八名,地市級團體或個人前三名 | 10分 | ||
4 | 參加政府主管部門組織的科技、文藝、創新創業等競賽(不含其下屬部門或協會、學會組織的比賽項目)(限個人項目) | 省級前六名或三等獎(含)以上 | 20分 |
地市級前三名或三等獎(含)以上 | 10分 |
第十一條 計分辦法
1.普高招生考生
綜合成績(總分200分)=高中學考成績(折合成滿分100分)+綜合素質測評成績(滿分100分)。
2.單獨考試招生考生
綜合成績(總分200分)=職業技能考試成績(折合成滿分100分)+綜合素質測評成績(滿分100分)。
3.高中學考成績折算
學考等第換算分值如下:
學考等第 | A | B | C | D | E |
折算分值 | 100 | 80 | 70 | 60 | 30 |
對專業的學考科目成績權重設置:
專業 | 學考科目成績權重(%) | 合計 | |||||||||
語文 | 數學 | 外語 | 物理 | 化學 | 生物 | 歷史 | 地理 | 政治 | 技術 | ||
室內藝術設計 (中外合作)、 護理(中外合作) | 10 | 10 | 40 | 5 | 5 | 5 | 5 | 5 | 5 | 10 | 100 |
其他專業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0 |
高中學考等第及職業技能考試成績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以下簡稱:“服務平臺”)提供的數據為準,職業技能考試成績有兩次有效成績的就高使用。
第十二條 綜合成績查詢:查詢時間另行通知。考生可以登錄學校招生網(http://zsw.sxvtc.com/)首頁,點擊相應查詢鏈接,輸入要求字段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