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考試辦法_寧波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第五章 考試辦法
第九條高職提前招生選拔考試以高中學考或浙江省職業技能考試為基本依據(成績以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為準),結合學校綜合測評項目進行折算。
第十條學校綜合測評項目分為綜合素質測試、特長認定與測試兩個模塊。
(一)綜合素質測試:總分80分。
1、專業素質測試:分為面試、筆試兩類。
(1) 面試:由專家組負責測試,主要包括專業所需特質能力要求如語言表達、反應能力等基本素質;
(2)筆試:采用紙質試卷形式,主要測試創意設計能力與邏輯思維能力等。
2、身心素質測試:包括學生職業傾向性測試和身體素質測試兩部分。其中,職業傾向性測試為機試;身體素質測試分為兩項:立定跳遠、50米跑。
3、文化基礎測試:含語文、數學兩部分,采用機試。
具體各專業測試形式及賦分情況如下:
序號 | 專 業 | 普高招生考生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 |
1 | 旅游管理(中加合作) | 專業素質測試(面試)80分 | |
2 | 旅游管理 | 專業素質測試(面試)80分 | 專業素質測試(面試)80分 |
3 | 市場營銷 | 專業素質測試(面試)80分 | |
4 | 數字媒體應用技術 | 專業素質測試(筆試)40分+身體素質測試40分 | 專業素質測試(筆試)40分+身體素質測試40分 |
5 | 應用化工技術 | 職業傾向性測試(機試)20分+身體素質測試60分 | |
6 | 環境監測與控制技術 | 職業傾向性測試(機試)20分+身體素質測試60分 | |
7 | 建筑工程技術 | 職業傾向性測試(機試)20分+身體素質測試60分 | 文化基礎測試(機試)40分+身體素質測試40分 |
8 | 電子商務 | 文化基礎測試(機試)40分+身體素質測試40分 | |
9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文化基礎測試(機試)80分 | |
10 | 模具設計與制造 | 文化基礎測試(機試)80分 | |
11 | 機械制造與自動化 | 文化基礎測試(機試)80分 |
(二)特長認定與測試:總分20分。
1.特長項目及賦分辦法:
項目 | 等第 | 分值 | 備注 |
浙江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技能大賽暨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選拔賽 | 個人一等獎 | 20分 | 限浙江省教育廳組織,且所獲獎項與報考專業相關。 |
個人二等獎 團體一等獎 | 15分 | ||
個人三等獎 團體二等獎 | 10分 | ||
團體三等獎 | 5分 | ||
文藝比賽 | 地(市)級前三名或三等獎及以上 | 10分 | 限教育主管部門主辦賽事,僅限聲樂、器樂、舞蹈個人項目,經現場測試認證后,具備相應獎項證書水平。 |
國家等級運動員 | 國家二級及以上 | 20分 | 限教育主管部門主辦賽事,且限田徑、籃球、足球、排球、游泳、健美操、武術項目;舞龍項目限教育或體育主管部門主辦賽事,經現場測試認證后,具備相應獎項證書水平。 |
體育競賽 | 地(市)級前八名或二等獎及以上 |
2.特長認定與測試:
(1)獎項獲得時間須在高中階段且在寧波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報名截止日期之前,所有特長項目不累加,以最高分為準。
(2)所有特長項目均要經過學校高職提前招生工作小組審核認定,無考生姓名的證書、獎狀、獎牌等直接認定為無效。請通過初審的考生攜帶證書、獎狀等原件至學校進行現場復審。
(3)文藝、體育特長需經學校現場測試認定,具體安排將在學校招生網另行公布。
第十一條提前招生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1.普高招生考生:
總成績(滿分200分)=高中學考折算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特長認定與測試成績
其中高中學考從考生10門學考成績中選取語文、數學、外語和其他最好的2門,共5門作為折算科目,滿分為100分;往屆生的技術學考折算成績取通用技術折算成績與信息技術折算成績之和的平均值。學考等第折算分值如下:
學考等第 | A | B | C | D | E |
折算分數 | 20 | 18 | 15 | 12 | 5 |
2.單獨考試招生考生:
總成績(滿分200分)=職業技能考試折算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特長認定與測試成績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按限報科類對應的“浙江省高校招生職業技能考試成績(含操作考試和理論考試,滿分300分)÷3”方式折算(簡稱職業技能折算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