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錄取規則_安康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第七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高職分類考試錄取根據考生測試考核總成績排名,由高向低依次排序,依據考生報考志愿進行錄取,以不低于實考人數3%的淘汰比例,確定錄取人數,直到完成招生計劃為止。如出現相同分數的考生,將采用下列辦法:普通高考生,高中階段學業水平測試原始成績高者優先錄?。黄胀ǜ呖肌叭I奔捌胀ǜ咧型葘W力者,文化基礎測試原始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十八條 安康職業技術學院對高職分類考試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并下發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通知規定。
第十九條 安康職業技術學院定于2021年3月26日17:00前將高職分類考試招生預錄取考生信息通過高職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報送省招辦,并將預錄取學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預錄取專業、畢業學校等基本信息)在學院網站上進行公示。
第二十條 首次預錄取公示的考生請于2021年3月27日至4月2日17:00前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校報到注冊。
第二十一條 安康職業技術學院在首次報送的預錄取考生報到注冊后,如招生計劃仍有缺額,前期參加安康職業技術學院考試,學院已向省招辦報考成績庫并且未到其他學校辦理報到注冊手續的考生,可到安康職業技術學院進行遞補預錄取。安康職業技術學院遞補預錄取時間為2021年4月3日至4月6日。安康職業技術學院于2021年4月9日17:00前將遞補預錄取考生信息通過高職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報送省招辦并將遞補預錄取學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預錄取專業、畢業學校等基本信息)在學院網站上進行公示。。
第二十二條 遞補預錄取公示的考生請于2021年4月8日至15日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校報到注冊。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安康職業技術學院錄取資格。
第二十三條 已經報到注冊的考生,安康職業技術學院于2021年4月22日-23日到省招辦辦理正式錄取備案手續,一旦正式錄取后不得更換原錄取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