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考試內容與分值_浙江藝術職業學院2021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第六章 考試內容與分值
第十一條 普高招生考生
(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由語文、數學、外語三門中任選兩門最優等第科目及3X科目共五門科目成績組成。3X科目是指除語文、數學、外語外,另7門學業水平考試科目中任選三門最優等第科目。往屆生的技術科目成績由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兩科成績中選最優科目等第計入總分。具體成績折算方法如下:
等第 | A | B | C | D | 備注 |
科目 | |||||
語文 | 75 | 60 | 45 | 30 | 科目等第E不計分。3X科目三門滿分共150分。 |
數學 | 75 | 60 | 45 | 30 | |
外語 | 75 | 60 | 45 | 30 | |
3X各科目 | 50 | 40 | 30 | 20 |
以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總分300分,成績以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為準。
(二)專業測試內容:
1.音樂表演(聲樂):
① 背譜演唱自選歌曲一首;
②視唱練耳。
備注:考評教師可要求考生選唱歌曲某一部分。
2.音樂表演(器樂):
①背譜演奏自選樂曲一首;
②視唱練耳。
備注:考評教師可要求考生選奏樂曲某一部分。
3.現代流行音樂:
①背譜演奏自選樂曲一首;
②視唱練耳。
備注:考評教師可要求考生選奏樂曲某一部分。考流行鍵盤的,需加試和聲連接及走向、即興伴奏、旋律即興演奏。
4.音樂制作:
①背譜演奏自選樂曲一首;
②視唱練耳;
③音樂綜合知識筆試。
備注:考評教師可要求考生選奏樂曲某一部分。
5.歌舞表演:
①背譜演唱自選歌曲一首;
②視唱練耳;
③形體:舞蹈、武術、藝術體操等。
備注:考評教師可要求考生選唱歌曲某一部分。
6. 戲劇影視表演:
①聲樂:演唱自選歌曲一首,無伴奏;
②語言:背誦自備故事、散文、寓言等材料一段;
③形體:舞蹈、武術、藝術體操等;
④表演:命題小品、即興表演。
7.表演藝術:
①聲樂:演唱自選歌曲一首,無伴奏;
②語言:背誦自備故事、散文、寓言等材料一段;
③形體:舞蹈、武術、藝術體操等;
④表演:即興表演(命題)。
⑤才藝展示。
8.舞蹈編導:
①專業基礎:形象體形目測,軟開度測試;
②舞蹈劇目:自選舞蹈片段,時長2分鐘以內;
③命題即興:命題小品或形象模仿(動物、植物、人物,以考生抽取為準);
④舞蹈即興:根據音樂即興舞蹈表演,含舞蹈創意。
9.舞蹈編導(少兒舞蹈):
①專業基礎:形象體形目測,軟開度測試;
②舞蹈劇目:自選舞蹈片段,時長2分鐘以內;
③命題即興:命題小品或形象模仿(動物、植物、人物,以考生抽取為準);
④舞蹈即興:根據音樂即興舞蹈表演,含舞蹈創意。
10.文物修復與保護:
①素描默寫(真人頭像),考試時間3小時;
②色彩默寫(靜物),考試時間3小時。
以上各專業測試成績總分100分。
音樂類視唱練耳考試內容為:
①音高模唱(包括旋律音程組、和聲音程與三和弦模唱);
②音程、三和弦構唱;
③旋律模唱;
④視唱(一個升、降號以內各調的線譜視唱或簡譜視唱)。
(三)普高招生考生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
1.影視表演類和舞蹈類綜合成績=專業測試成績×0.7+學業水平考試成績/3×0.3;
2.音樂類專業綜合成績=專業測試成績(專業主課成績×0.7+視唱練耳成績×0.3)×0.7+學業水平考試成績/3×0.3(音樂制作除外);
3.音樂制作專業綜合成績=專業測試成績(專業主課成績×0.35+視唱練耳成績×0.15+樂理筆試成績×0.5)×0.7+學業水平考試成績/3×0.3;
4.美術類綜合成績=專業測試成績×0.5+學業水平考試成績/3×0.5;
第十二條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
(一)職業技能考試成績:
根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藝術類(音樂、舞蹈、影視表演、工藝美術)職業技能考試成績計算。滿分300分。
(二)戲曲表演、音樂表演(戲曲音樂)、音樂制作、歌舞表演專業加試內容:
1.戲曲表演:無伴奏演唱戲曲一首;
2.音樂表演(戲曲音樂):背譜演奏戲曲音樂一首;
3.音樂制作:音樂綜合知識筆試;
4.歌舞表演:形體面試(舞蹈、武術、藝術體操等)。
專業加試成績總分100分。
(三)文化考試內容:
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學校按照《浙江省單獨考試招生文化考試大綱》要求自主命題和組織考試。每門滿分150分。
(四)單獨考試招生考生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
1.表演類綜合成績=職業技能考試成績/3×0.7+文化考試成績/3×0.3(戲曲表演、音樂表演(戲曲音樂)、音樂制作、歌舞表演除外);
2. 戲曲表演綜合成績=(職業技能考試成績/3×0.5+專業加試成績×0.5)×0.7+文化考試成績/3×0.3;
3.音樂表演(戲曲音樂)綜合成績=(職業技能考試成績/3×0.5+專業加試成績×0.5)×0.7+文化考試成績/3×0.3;
4.音樂制作專業綜合成績=(職業技能考試成績/3×0.5+專業加試成績×0.5)×0.7+文化考試成績/3×0.3;
5.歌舞表演專業綜合成績=(職業技能考試成績/3×0.7+專業加試成績×0.3)×0.7+文化考試成績/3×0.3;
6.美術類綜合成績=職業技能考試成績/3×0.5+文化考試成績/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