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美術學院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保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中國美術學院(英文名稱China Academy of Art,國標代碼10355),前身為國立藝術院,創建于1928年,現為浙江省人民政府、文化部、教育部共建高校,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美術學學科入選「世界一流學科建設學科」。2019年,中國畫、書法學、繪畫、雕塑、跨媒體藝術、藝術史論、建筑學、風景園林、視覺傳達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陶瓷藝術設計、動畫、藝術與科技13個專業獲批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美術學、公共藝術、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美術設計、產品設計、環境藝術、工藝美術7個專業獲批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學校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設有博士后科研流動站。現有南山、象山和上海張江三個校區,良渚校區在建,計劃于2021年建成。
第三條 頒發證書: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培養要求,頒發中國美術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國家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