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組織機構_中國美術學院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戰略、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討論決定“三位一體”招生重大事宜。學校招生委員會由主管校領導、學科專家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等組成,主管校領導擔任主任。
第六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學校設立“三位一體”招生工作專項領導小組,由校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對“三位一體”招生工作實施全面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