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組織機構_嘉興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訂學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文件和相關規定。
第十條招生就業辦是學校具體負責招生的常設機構,負責計劃申報、招生錄取、過程管理等日常事務。
第十一條學校紀委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并設立招生監督電話,接受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監督投訴電話:0573-89978168。
第九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訂學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文件和相關規定。
第十條招生就業辦是學校具體負責招生的常設機構,負責計劃申報、招生錄取、過程管理等日常事務。
第十一條學校紀委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并設立招生監督電話,接受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監督投訴電話:0573-89978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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