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明德理工學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維護廣大考生合法權益和做好西安明德理工學院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及概況:西安明德理工學院,英文名稱:XI’AN MINGDE INSTITUTE OF TECHNOLOGY。國標代碼:13894,在陜招生代碼:8049。西安明德理工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學校。學校前身為西北工業大學明德學院,2020年3月經國家教育部批準,正式轉設更名為西安明德理工學院。學校位于古都西安,面向全國招生,招生層次涵蓋本科、專科與專升本。校園占地1035.14畝,校舍建筑面積26.63萬平方米。學校依托西北工業大學雄厚的辦學資源優勢,堅持以工為主,經、管、文、藝協調發展,突出新工科、新文科背景下的產教融合。學校下設13個二級學院,13個職能部門,8個教學及教學輔助單位,32個本科專業,9個高職(專科)專業,目前在校生1.2萬人。
現有專任教師中高級職稱教師占46.17%,博士學位比例占11%,擁有國家級和省級教學名師6人,省級教學團隊3個。
第三條 辦學性質:國家教育部批準設置的全日制本專科學校,隸屬于陜西省教育廳,面向全國統一招生。
第四條 辦學層次:普通本科、高職(專科)、專升本。 綜合評價招生屬于高職(專科)辦學層次。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對招生工作進行領導和監督。
第六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招生工作委員會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宣傳、招生計劃編制、招生錄取及相關日常工作。綜合評價招生考核及錄取由招生辦牽頭,教務科研部及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協助完成。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專業大類
第七條招生計劃:1200名
學校根據陜西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總計劃,貫徹國家的有關招生政策,制定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經教育部審定后,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向社會公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八條 綜合評價招生僅在陜西省內開展,招生計劃以陜西省招辦公布為準。
第九條 學校招生專業類:1.機械設計制造類1;2.機電設備與自動化類;3.計算機類;4.通信類;5.金融類;6.財經貿易類1;7.教育與體育類等7個專業類9個專業。目前學校的招生專業及科類尚未備案,考生正式錄取結果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20年)》為準。
第四章 入學申請及考核辦法
第十條 申請參加高職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必須已參加2021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高考統考)報名或陜西省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考試(“三校生”單招)報名,并參加各市、縣(區)組織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
第十一條 擬向西安明德理工學院提出入學申請的考生必須于2021年3月4日-5日,登陸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網址:www.sneac.edu.cn)陜西省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查看西安明德理工學院招生章程、計劃及專業類視頻,做好申請準備。
2021年3 月 6日9:00 至2021年3月10 日17:00 ,再次登錄高職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網址:www.sneac.edu.cn),向西安明德理工學院提出入學申請。
第十二條 考生于2021年3月13日至14日或3月20日至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來西安明德理工學院現場進行專業申請并參加考試,考生需攜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確認報名信息,西安明德理工學院將對不同類型入學申請者開展相應考核科目的測試。
第十三條 對普通高中畢業生及高中同等學歷者,入學申請考核依據為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和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對“三校生”入學申請者考核依據為西安明德理工學院組織的文化素質測試和職業技能測試。
第十四條 對于已成功網上申請西安明德理工學院的考生,根據不同生源類型,在西安明德理工學院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相應的文化素質測試、職業適應性和職業技能測試。
綜合評價測試成績總分為600分。其中高考考生的文化素質測試成績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三校生”需參加西安明德理工學院組織的文化素質測試,主要依據《中等職業學校公共基礎課課程標準》進行考核。對于職業適應性和職業技能測試的考核標準,高中畢業生和高中同等學力者主要分專業考察考生的職業素養、動手能力等測試相結合的方式;“三校生”主要分專業考察考生的崗位、通用技術、實操等方面的技能。
第十五條 2021年3月25日17:00前按照西安明德理工學院綜合評價考試招生章程中規定的對考生文化素質測試成績、職業適應性和職業技能測試的綜合評價辦法,形成所有申請本校并參加相應測試考生的最終成績庫,通過高職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報送省招辦,并通過西安明德理工學院網站公示。首次報送預錄取考生信息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3月26日17:00,首次報送的預錄取考生經報到注冊后,若西安明德理工學院招生計劃仍有缺額,西安明德理工學院會在已上報成績庫的本校生源中進行遞補預錄取,但遞補預錄取的考生須未到其他任何高職教育院校辦理報到注冊手續,報送遞補預錄取考生信息的時間為4月3日9:00至9日17:00。
第十六條 西安明德理工學院首次預錄取新生于2021年4月2日前,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西安明德理工學院報到注冊,西安明德理工學院遞補預錄取新生不得晚于2021年4月16日17:00到西安明德理工學院報到注冊,逾期視為自動放棄西安明德理工學院錄取資格。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多元選擇,擇優錄取。
綜合評價成績總分為600分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一)普通高中畢業生
綜合評價分數=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
高中學業水平成績合計折算后滿分為168分,綜合素質評價合計折算后滿分為132分,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折算后滿分為300分。
“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者的綜合評價總分為600分,文化基礎測試滿分為300分,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成績滿分為300分。
分數換算細則如下:
1.高中學業水平成績綜合評分滿分168分。其中A級計24分;B級計20分;C級計16分;D級計12分。
2.高中綜合素質綜合評分滿分132分。其中A級計22分;B級計18分;C級計14分;D級計10分。
3.職業適應性測試300分。測試內容包括考生的職業興趣、職業道德修養、表達與思考能力、分析判斷能力、領導力等綜合素質。
詳見下表:
(一)普通類考生:
項目名稱 |
分 值 |
標 準 |
高中學業水平(7項) |
168分 |
A級:24分 B級:20分 C級:16分 D級:12分 |
綜合素質評價(6項) |
132分 |
A級:22分 B級:18分 C級:14分 D級:10分 |
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 |
300分 |
詳情見第十四條 |
(二)三校生:
項目名稱 |
分 值 |
標 準 |
文化基礎 |
300分 |
詳情見第十四條 |
職業技能測試 |
300分 |
詳情見第十四條 |
第十八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參考《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
第十九條 學校對入學申請者按綜合評價總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辦法進行錄取。
第六章 畢業與發證
第二十條 學生完成規定的學業環節、成績合格者,頒發西安明德理工學院高職(專科)畢業證書。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一條 西安明德理工學院嚴格按照陜西省發改委、陜西省教育廳抄送的標準收費。
第八章 獎助學金
第二十二條 學校建立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多種方式并舉的獎勵資助體系。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獎學金:國家獎學金8000元/學年;勵志獎學金5000元/學年;三好獎學金200-2000元/學年不等。
國家助學金:特別困難資助3800元/學年;一般困難資助2800元/學年。覆蓋學校20%以上的學生。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生源所在地申請助學貸款,貸款標準每人每年不超過8000元。
服兵役學費資助:退役后考取大學學生、在校就讀期間服兵役學生、退役后復學學生和畢業后服兵役學生等四類學生可享受該項國家資助政策,資助標準為年度學費高于8000元的按每人每年8000元資助,學費低于8000元的按實際學費標準資助。
勤工助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學校的組織下,利用課余時間參加校園勤工助學活動,培養自立自強精神,增強社會實踐能力,并按月發放一定的生活補助用于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
臨時困難補助:用于幫助解決西安明德理工學院學生在校期間因突發狀況而造成的暫時性經濟困難,所給予的特殊性、臨時性、一次性資助。
金葉明德獎學基金:對于家庭經濟比較困難學生,西安明德理工學院金葉明德獎學基金提供專項資助,基金通過無息貸款的方式助力學生圓夢大學。
專升本學歷提升服務:對于比較優秀的學生,學校充分發揮自有資源優勢,幫助高分數段學生實現專升本學歷提升,提供大學期間全流程專升本學歷提升服務。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合格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經查實,取消入學資格,予以退回;對患有疾病的新生,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不宜在校學習的,由本人申請,學校批準后,可保留入學資格一年。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解釋權在西安明德理工學院。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原招生章程同時止。
第十章 辦學地點及聯系方式
第二十七條 辦學地點:西安市長安區西工大灃河校區
郵 編:710124
第二十八條 咨詢電話:(029)85603066,85603067,85603052
傳 真:(029)85603276
網 址:www.mdit.edu.cn
招生郵箱:zsb@mdi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