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學院2021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一、學校全稱:宿州學院
二、辦學層次:本科、專科
三、辦學類型:公辦普通本科高校
四、辦學地址:宿州學院工程技術學院(安徽工程技術學校,宿州市澮水西路598號)
五、招生專業及計劃
六、招生對象
已參加安徽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并取得考生號的考生均可報考。
七、報名與志愿填報
(一)報名時間:2021年3月26日10:00至3月31日16:00
(二)報名辦法:考生登錄gkbm.ahzsks.cn,填報院校及專業志愿。報名流程詳見省考試院網站(www.ahzsks.cn)公告欄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微信公眾號。
(三)志愿填報:報考宿州學院的考生可填報3個專業志愿和1個專業服從志愿。
八、入學測試辦法
考試招生實行“文化素質測試+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的評價方式。
(一)考試科目
1.文化素質測試
文化素質測試由省考試院統一組織命題,統一劃定資格線,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卷面分值300分,其中語文、數學每科120分,英語60分,采取三科合卷筆試的方式進行考試。考試大綱見《安徽省普通高校分類考試招生和對口招生文化素質測試考試綱要》。
所有考生均須參加文化素質測試。文化素質測試成績達到省定資格線的考生,方可報名參加宿州學院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
2.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
(1)適用對象:普通高中畢業考生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中職畢業考生參加職業技能測試。
(2)測試分值: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滿分均為200分。
(3)測試方式及時間:測試均采取在線測試方式進行,測試時間:2021年4月28日;如因設備、網絡等原因不能參加線上測試,考生可以提出申請由宿州學院安排線下測試,線下測試時間:4月29日。線上測試具體考核辦法及規則另行通知,請及時關注宿州學院招生網通知公告
(4)測試內容:職業適應性測試主要測試考生的分析判斷和解決問題能力、邏輯思維和創新思維能力以及個人職業適應能力等基本情況;職業技能測試主要測試中職所學專業(或者相近專業)的操作技能知識,考生可根據各專業測試類別,按照與畢業專業相同或相近對口選擇1個專業類別進行測試。
(二)報名考試費
本次招生考試免收報名考試費。
(三)準考證領取
2021年4月26日至4月27日,考生登錄宿州學院招生網,點擊“分類報名入口”鏈接,登錄“宿州學院招生考試管理系統”,輸入身份證號、密碼(考生號后六位),查詢并打印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準考證。
(四)考試時間、地點
(五)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文化素質測試成績+職業適應性(或職業技能)測試成績。
(六)考試違規處理程序和辦法
在考試中違規的考生及有關工作人員,將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處理;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其法律責任。
(七)評卷、成績公布、成績復核
評卷、成績公布、成績復核等工作在學校紀委全程監督下組織實施。評卷結束后,考試過程資料封存入庫存檔,考生成績在宿州學院招生網公布。考生如對自己的成績有異議,可申請成績復核,成績復核辦法在成績發布的同時一起公布。
九、錄取
(一)錄取控制分數線:綜合招生計劃數、考生數,按考生總成績分別劃定各專業、各類別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二)錄取規則
1.普通高中畢業考生:依據總成績,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總成績相同時,按文化素質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2.中職畢業考生:依據總成績,按照“志愿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總成績相同時,按文化素質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三)考生成績復核結束后,2021年5月1日至5月8日,預錄取名單在宿州學院招生網公示。5月12日—13日,預錄取考生登錄網站gkbm.ahzsks.cn,選擇宿州學院進行錄取確認,確認后即被宿州學院正式錄取。未在規定時間進行錄取確認的考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錄取通知書》寄發時間及入學報到時間另行規定。
十、鼓勵政策
宿州學院積極落實教育部和省分類招生相關鼓勵政策,實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試招生辦法,具體辦法按照《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13〕3號)執行。
十一、其他相關事宜
(一)分類招生錄取的學生,其教學培養地點在宿州學院工程技術學院(安徽工程技術學校,宿州市澮水西路598號)。
(二)學籍學歷管理及待遇:學生在畢業證書、學費、獎助政策、日常教學及管理等待遇與參加普通高考錄取的學生完全一致。學費、住宿費按照安徽省物價局、財政廳和教育廳核準的標準執行;學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執行;學生在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符合畢業條件的,由學校進行學歷電子注冊并頒發普通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
(三)新生入學后,學校將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復查不合格或有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行為的,取消其入學資格,并上報省教育廳按照規定處理。
(四)新生體檢標準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有關規定。
(五)考試期間,學校將依照教育部和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國家教育考試組考防疫工作指導意見》(教學廳〔2020〕8號)和《關于做好教育考試招生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皖招委〔2020〕3號)等文件規定實施疫情防控,請考生、家長以及所在學校參照疫情防控指南提前做好疫情預防工作。
(六)本校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堅決杜絕任何形式的有償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考試招生工作。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本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學校舉報電話0557-2875950,實名舉報信箱:xfjb@ahszu.edu.cn;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舉報電話:0551- 63609561,實名舉報信箱:jiancha@ahedu.gov.cn。
十二、聯系方式
校園網網址:http://www.ahszu.edu.cn/
招生網網址:http://www.ahszu.edu.cn/zs/
宿州學院工程技術學院網址:http://www.ahgcjs.com
咨詢電話:0557-3652277(宿州學院工程技術學院)
0557-2875361(宿州學院招生就業處)
電子郵箱:wqh6969@163.com
十三、本章程解釋權屬宿州學院,由宿州學院工程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十四、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未盡事宜或與上級文件不同的按上級文件執行,待定事項以宿州學院招生網發布的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