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錄取辦法_北京中醫藥大學2021年杏林計劃招生簡章
五、錄取辦法
1.考生必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按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安排和北京中醫藥大學要求填報志愿。考生報考專業須按北京中醫藥大學認定的專業填報,不能重復填報,不建議填報不服從專業志愿調劑。
2.非高考綜合改革地區考生
已被北京中醫藥大學杏林計劃認定資格的考生,若高考成績未達到北京中醫藥大學模擬投檔線且在北京中醫藥大學模擬投檔線下30分以內(不低于當地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北京中醫藥大學予以錄取至認定的杏林計劃專業;若高考成績達到北京中醫藥大學模擬投檔線及以上,考生高考成績再享受15分加分進行杏林計劃專業錄取。
3.高考綜合改革地區考生
?。?)選考科目須符合北京中醫藥大學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范圍要求。
(2)已被北京中醫藥大學杏林計劃認定資格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份確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上一定分值時,北京中醫藥大學予以錄取至認定的杏林計劃招生專業:
0-10分:海南省、重慶市;
10-20分:江蘇省、浙江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
20-30分:河北省、遼寧省、山東省。
若高考成績超過以上分數上限,高考成績享受15分加分進行杏林計劃專業錄取。
注:
1.以上分數以高考滿分750分為基準,非750分制的省份折合計算。
2.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份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3.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高校專項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