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福建省錄取原則(黃岡師范學院2021年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
十一、福建省錄取原則
(文化分均按滿分 750 分計算): 專業分和文化分均過線的藝術類考生按照以下原則計算投檔綜合分,按投檔
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1.編導類的綜合分=(考生文考總分+固定照顧分)×60%+考生省級專業統考成績×2.5×40%。 2.播音與主持類的綜合分=(考生文考總分+固定照顧分)×40%+考生省級專業統考成績×2.5×60%。 3.音樂類的綜合分=(考生文考總分+固定照顧分)×30%+考生省級專業統考成績×2.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