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西省錄取原則(黃岡師范學院2021年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
三、江西省錄取原則
(文化分均按滿分 750 分計算): 對專業成績達到省統考對應專業提前批本科專業合格線、文化成績達到對應
專業藝術類本科文化線的考生,美術與設計學類、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按照綜合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下同)從高分到低 分按志愿擇優錄取;音樂學類、舞蹈學類專業按照專業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 小數,下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成績(音樂學類、舞蹈學類考生專業 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排序。文化成績排序方法為:按文化總分、語文成績、 外語成績、數學成績、文史或理工綜合成績的優先順序排序成績,排序不分文史、 理工類。考生綜合成績計算方法如下:
1.音樂學類音樂學、音樂表演專業(注:專業統考滿分為 200 分): 依據專業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注:專業統考滿分為 200 分): 綜合成績=(文化成績×70%)+(專業成績/200×750×30%);
3.美術與設計學類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動畫專業(注:美術類專業統考滿分為 450 分): 綜合成績=(文化成績×30%)+(專業成績/450×75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