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事學院2017年分類考試招生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則及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一章 總則
為深化高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積極探索促進學生素質全面發展的人才選拔新模式,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陜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17年陜西省普通高等職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陜招辦[2016]44號)精神,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體現綜合評價、多元選擇、擇優錄取精神,制定本招生實施辦法。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招生辦公室,根據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招辦相關規定,確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是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由校領導、紀檢委、行政與保障工作部、教務與學生工作部、財務與審計工作部以及各二級學院等部門負責同志組成。教務與學生工作部負責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會同各二級學院做好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職業適應性測試或文化基礎和職業技能測試;紀檢委負責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保密和全程監督;其他部門積極配合高職綜合評價招生考試工作,做好宣傳報道、后勤保障、安全保衛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