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附則(浙江海洋大學2017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學校通過本科招生網公布“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考試考務安排、綜合素質評價成績與錄取結果等信息。
第二十八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www.zjou.edu.cn
招生網址:http://zs.zjou.edu.cn 招生微信號:zhdzsb
招生咨詢電話:0580—2550022招生監督電話:0580-2550014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參照《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浙江海洋大學招生就業指導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