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選拔錄取(浙江中醫藥大學2017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選拔錄取招生章程 ...)
第六章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選拔錄取
第十八條 考生須參加2017年高考考試,選考科目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入圍考生在普通類提前錄取填報三位一體志愿。在填報普通類提前錄取三位一體志愿時須將浙江中醫藥大學填寫為第一志愿,且需填報“三位一體”學校綜合測試入圍專業,不允許跨專業填報。
第十九條 根據入圍考生志愿填報情況,按招生計劃數1:1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總分、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選考科目相符科目數。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綜合評價成績=“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15%+綜合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30%+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55%”計算形成。
第二十條 報考中醫學(5+3一體化培養)專業考生高考文化總分不低于省第一段分數線,報考臨床醫學專業考生高考文化總分不低于省第一段分數線的95%,報考中藥學專業考生高考文化總分不低于省第一段分數線的85%。若因考生未達到錄取要求,未完成計劃轉入普通高考統招。
第二十一條 通過“三位一體”選拔錄取的考生,轉專業政策按照學校相關文件執行。
第二十二條 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校按“不予錄取”執行。
第二十三條 學校2017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選拔錄取招生時間安排:
(一)網上報名和書面材料郵寄時間:
2017年3月1日9:00-2017年3月15日16:00止
(二)學校通知入圍面試、網上繳費和打印準考證時間:
2017年3月27日-2017年4月13日止
(三)報到和綜合測試時間:
2017年4月15日(具體以通知為準)
(四)綜合測試成績查詢時間:
2017年4月22日9:00-2017年4月30日16: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