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報名條件和報名辦法(湖州師范學院2017年“三位一體” 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五章 報名條件和報名辦法
第十三條 根據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相關文件的精神,湖州師范學院對考生報考條件作了嚴格規定,具體條件如下:
一、具有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資格,綜合素質評價均為B等(往屆生為P等)及以上。
二、高中學考成績等第不少于2A和2B,且其余為D等(往屆生為C等)及以上。
三、認可往屆生相應科目的高中學考等第,其中對“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兩項合并,取低者等第作為“技術”科目學考成績等第,自選綜合不計分。
第十四條 湖州師范學院對2017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報名方式作出了詳細規定,具體如下:
一、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可通過個人自薦的方式提出申請。
二、網上報名要求:
考生登錄湖州師范學院本科招生網(),點擊右下方“報名系統”,將所有申請材料按要求以掃描件形式上傳,經湖州師范學院審核通過后生效(審核截止時間為2017年3月8日)。文件上傳嚴格按照報名系統提示的順序進行,掃描件為jpg格式,要求圖片清晰且大小不超過2M/張。
三、報名申請材料上傳要求(含直接獲得綜合素質測試資格考生):
1.報名申請表:根據報名系統頁面顯示的“綜合評價招生網上報名申請表”認真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允許符合選考科目范圍要求的考生專業兼報),用A4紙打印湖州師范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申請表(加蓋所在中學教務部門公章并上傳)。
2.考生個人陳述: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800字左右, 必須本人手寫,代寫及打印稿均無效)。
3.高中學考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證明材料(加蓋所在中學教務部門公章并上傳)。
4.高中階段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不超過5份):同類獲獎證明材料選取最高級別,加蓋所在中學教務部門公章并上傳,報到當天原件需攜帶備查。
5.考生本人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