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2017年三位一體招生章程
總則、學校概況、組織機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的要求,探索高校招生多樣化的途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浙教試院〔2012〕39號文件)的精神,結合學校的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2017年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
第六條 學校部委碼:12792,浙江招生代碼:0065
第七條 辦學層次:本科,辦學類型:民辦普通本科高校。
第八條 學校簡介: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學校坐落于中國首批歷史文化名城、著名的江南水鄉、魯迅故里——浙江紹興,始創于1981年,設有9個二級學院,27個本科專業,含英語、法語、德語、俄語、西班牙語、意大利語、葡萄牙語、日語、韓語、阿拉伯語、印度尼西亞語等11個外語語種,是目前浙江省開設外語語種最多,也是省內唯一開設印度尼西亞語專業的本科高校,在小語種外語人才培養上具有豐富的辦學資源和品牌優勢。
第九條 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通過“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學生學業成績達到畢業要求,畢業后統一頒發經國家教育部學歷電子注冊的“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學士學位。
第十條 辦學地點:稽山校區:紹興市越城區會稽路428號,鏡湖校區:紹興市越城區群賢中路2801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學校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專家委員會,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協調、指導,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條 學校紀委實施全程監督,確保“公正、公平、公開”地做好“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并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575-88378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