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選拔程序(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2017年三位一體招生章程)
第五章 選拔程序
第十八條 資格審查:由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資格審查小組對考生申請材料和報名資格進行審查后,確定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名單,并在學校招生網上公布。
第十九條 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確認: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按要求繳費后打印準考證,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參加學校“三位一體”綜合素質測試。
第二十條 綜合素質測試:綜合素質測試采用面試的方式,主要考察學生是否具備適應學習該專業的語言能力、綜合素質和創新素質等。綜合測試結束后,按不超過專業計劃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考生名單,屆時考生可通過學校招生網查詢綜合測試成績。
第二十一條 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網上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