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招生計劃(浙江大學城市學院2017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四條 學院2017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總計劃數60名。具體招生專業(類)、計劃如下表:
類別 |
招生專業(類) |
計劃數 |
所含專業 |
選考科目 |
普 通 類 提 前 |
法政類 |
10 |
法學、行政管理 |
歷史 物理 思想政治 |
外國語言文學類 |
20 |
英語、商務英語、日語 |
歷史 化學 地理 |
|
經濟管理類 |
10 |
財務管理、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 |
物理 歷史 思想政治 |
|
電氣信息類 |
10 |
通信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 |
物理 化學 生物 |
|
工業設計(中外合作辦學) |
5 |
物理 地理 技術 |
||
會展經濟與管理(中外合作辦學) |
5 |
不限 |
注:以上選考科目與浙江省考試院網站已公布的統一高考選考科目要求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