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錄取規則_咸陽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單獨考試招生章程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單獨考試招生錄取工作在陜西省招生辦統一組織下進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考生筆試和面試總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以《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為基本原則。學校提出特殊身體健康要求的專業,考生必須依據自身健康狀況按照要求填報。對于高考體檢結果或學校體檢復查結果不符合前述規定或要求的考生,學院可取消其被預錄取或錄取資格,也可按照規定調整其被預錄取或錄取的專業。
第十九條 學院根據普高生和“三校生”報名人數比例,酌情分配普高生和“三校生”的錄取計劃。
第二十條 學院根據考生考試成績與招生計劃確定錄取分數線。護理、藥學、學前教育專業嚴格執行專業招生計劃,在達到我院錄取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考生;未達到護理、藥學、學前教育專業錄取線的考生,根據考生專業志愿予以調劑或退檔。
第二十一條 學院對農林、地礦、化工等艱苦行業和民族文化傳統專業實行筆試免考;對具有聲樂、器樂、舞蹈相關證書的考生實行筆試免考。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直接參加面試,面試成績合格后予以錄取。
(1)報考我院畜牧獸醫、石油化工技術、工程測量技術、民族傳統技藝專業的考生;
(2)取得聲樂、器樂、舞蹈5級及以上等級證書的考生。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直接免試錄取。
(1)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
(2)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
(3)獲得縣級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勞動模范榮譽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
第二十三條 我院承認考生在其他示范高職院校參加考試的筆試成績,如果參加我院錄取,須參加我院統一組織的面試或技能測試考核。以筆試和面試或技能測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