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錄取規則_延安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第六章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每位考生允許填報兩個專業志愿和服從專業調劑志愿,按照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根據該專業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十九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參考《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
第二十條學校對入學申請者按單獨考試招生成績匯總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辦法進行錄取。
第十八條每位考生允許填報兩個專業志愿和服從專業調劑志愿,按照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根據該專業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十九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參考《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
第二十條學校對入學申請者按單獨考試招生成績匯總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辦法進行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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