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錄取規則_商洛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第六章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學校于2017年4月6日前將預錄取信息上報省招辦,并在學校招生信息網上進行公示。
第十七條入學申請者于2017年4月10日至14日持預錄取通知書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學校注冊報到,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學校錄取資格。
第十八條各專業均無男女比例限制,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為基本原則。學校提出特殊身體健康要求的專業,考生必須依據自身健康狀況按照要求填報。對于高考體檢結果或學校體檢復查結果不符合前述規定或要求的考生,學校可取消其被預錄取或錄取資格,也可按照規定調整其被預錄取或錄取的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