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實施方案_商洛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四、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我校對申請分類考試入學的考生,按照普高生和三校生(含高中同等學力人員)兩類,分別進行成績測試與匯總,根據學生分類考試得分,多元選擇,擇優錄取的原則,結合招生專業實際,重點評價考生平時學業成績和思想品質,旨在全面了解和掌握學生的綜合素質。
(二)評價細則:
1.普高生分類考試(總分300分)
(1)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職業興趣取向和個性思維品質,通過回答問題,并結合考生所在中學對考生作出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由評委當場打分評分,滿分100分。
(2)職業適應性測試:通過評委現場測試本專業有關問題或考生提供的專業技能作品、學業作品現場演示等方式,綜合考慮職業資格證書獲取情況、技能競賽獲獎情況等進行評價,評價結果由評委當場打分評分,滿分100分。
(3)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平均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按照每科A級100分、B級85分、C級70分、D級55分進行換算,計算出平均成績,滿分100分。
考生分類考試分數=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平均成績+面試成績+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成績。
2.“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學力人員分類考試(總分300分)
(1)筆試:通過文化基礎測試,由學校教務處統一組織進行,滿分100分。
(2)面試:以申報專業關聯基礎知識提問方式進行,同時考慮學生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身體狀況等因素,綜合量化后評定,滿分100分。
(3)職業技能性測試:通過考生提供的專業技能作品、學業作品現場演示等方式,綜合考慮職業資格證書獲取情況、技能競賽獲獎情況等,并結合原畢業學校對考生在校期間思想政治品德等寫實性評價結果當場打分評分,滿分100分。
考生分類考試分數=文化基礎測試成績+面試成績+職業技能性測試成績。
申請我校的考生,持分類考試入學準考證于規定時間內參加統一面試、文化基礎測試、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等綜合性評價。以上工作由教務處牽頭負責,招生就業處參與,各系部組織實施。測試結束后由教務處負責,將考生面試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分別造冊并加蓋教務處公章交至招生就業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