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綜合評價招生入學申請及考核辦法_榆林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第五章綜合評價招生入學申請及考核辦法
第十條申請參加我院高職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必須已參加2017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或陜西省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考試(“三校生”單獨考試招生)報名,且符合資格要求。
第十一條符合條件的考生必須于2017年3月1日8:30至3月6日17:00,根據我院分類考試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依據本人意愿登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網址:www.sneac.edu.cn)向我院提出入學申請,按申請報名入口界面提示,填報專業志愿,考生按順序依次可填報6個專業志愿,在所選專業名稱后須留意該專業所在校區。
第十二條我院于2017年3月30日(星期四)對不同類型入學申請者進行考核測試。考生須攜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我院校本部領取測試科目準考證參加相應測試,并簽訂《考試誠信承諾書》。
普通高中學生入學申請者按照考生高中綜合水平(包括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和職業適應性測試兩個方面進行綜合評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學力人員入學申請者按照文化基礎和職業技能測試兩個方面進行綜合評價;對于沒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普通高中學生按高中同等學力人員對待。
普通高中學生入學申請者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以省招生辦提供為準,職業適應性測試由學院招生領導小組組織測試后給出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分筆試和面試進行,其中筆試主要內容為:專業適應性測試、人際關系適應性測試、心里素質測試等;面試內容:儀表儀態、表達能力(2分鐘自我介紹)、基本知識問答等;“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學力人員入學申請者的文化基礎主要測試語文、數學、英語基礎知識,職業技能測試其職業實操水平。
第十三條我院將依據招生計劃和考生所填專業志愿順序按照綜合評價測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對考生進行預錄取。
第十四條我院于2017年4月6日前將預錄取考生名單通過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報送省招辦,同時將預錄取結果在我院招生信息網上進行公示。
第十五條被我院預錄取的考生于2017年4月7日8:00至18日17:00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我院校本部統一注冊報到,并簽訂《入學確認書》,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我院錄取資格。
第六章綜合評價規則
第十六條綜合評價總分為300分。普通高中學生入學申請者高中學業水平各科目考試成績由省招辦提供,各科目成績合計折算后滿分為70分,高中期間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由省招辦提供,折算后滿分為8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結果由我院評判,滿分為150分;“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學力人員入學申請者文化基礎與職業技能測試結果由我院評判,滿分為300分,其中文化基礎滿分為120,職業技能測試滿分為180分。
第十七條評價辦法。
普通高中學生入學申請者學業水平滿分70分,每門課滿分10分,其中成績A折算為10分、B折算為9分、C折算為8分、D折算為7分。生源學校綜合素質評價總分為80分,其中A折算為80分、B折算為70分、C折算為60分。按下表評分:
榆林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綜合評價入學考量評分表1
(滿分300分)
準考號:姓名:身份證號:
學業水平(滿分70分) |
生源學校綜合素質評價(滿分80分) |
職業適應性測試(150分) |
總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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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適應性筆試(90分) |
面試 (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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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分) |
B(9分) |
C(8分) |
D(7分) |
折算得分 |
A(80分)、B(70分) C(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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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 |
門 |
門 |
門 |
“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學力人員入學申請者文化基礎測試語文、數學、英語,各門課滿分40分共120分。按下表評分:
榆林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綜合評價入學考量評分表2
(滿分300分)
準考號:姓名:身份證號:
文化基礎測試(120分) 語文、數學、英語(各40分) |
職業技能測試(180分) |
總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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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技能實操測試(120分) |
面試 (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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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為基本原則。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專業,考生必須依據自身健康狀況按照要求填報。對于高考體檢結果或學校體檢復查結果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學校可取消其被預錄取或錄取資格,也可按照規定調整其被預錄取或錄取的專業。